本篇文章681字,读完约2分钟

云南省慈善总会成立于1996年12月25日,是全省性的社会团体。 大会成立以来,本着为贫困群众服务的理念,切实遵循扶贫宗旨,积极开展推广工作,努力募集慈善资金,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帮助孤儿、老人、残疾人、贫困者群体摆脱困境,为我省社会保障事业提供有力补充,

“云南省慈善总会”

业务范围:[/s2/]

(一)募集捐款。 募集和管理符合本会宗旨的特别基金和各种慈善资金; 开展接受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的国际和台湾港澳地区民间组织和个人捐赠的其他合法社会募捐活动。

(二)扶贫困难。 组织各种社会活动,参加帮助弱者的扶贫救助事业。

(三)灾害救援救助。 协助政府开展救灾工作,承接救灾援助项目,接收和分配国内外通过本会捐赠的款项。

根据捐赠法的相关规定,在合法、安全、比较有效的大体情况下,实现捐赠财产和本会资产的保值增值。

(四)慈善救助。 开展老安、孤助、残助、助学等各种慈善救助活动。

(五)公益援助。 组织参加和推动文化、教育、卫生等其他社会慈善公益事业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

(六)交流与合作。 加强与国内外公益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密切与台湾港澳地区公益团体的交流与合作,为在我省兴办慈善事业的人们、公司及各种机构提供援助与服务。

(七)经民政厅批准,兴办与宗旨、业务相关的实体和非营利事业单位,筹集慈善资金。

(八)其他业务。 加强与省内各公益机构的联系,指导本会会员的工作,反映各界人士对促进全省各地慈善事业快速发展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为政府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提供咨询意见的组织编纂慈善事业的相关文件、资料,介绍国内外慈善事业的做法和经验等

标题:“云南省慈善总会”

地址:http://www.dtygdst.com/dfzt/101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