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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级政府投资、政策支持或社会筹资,以实现公共利益、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首要目的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公益性岗位各项政策享受期为3年。

也就是说,过了3年就不享受公益性岗位的优惠政策了。 但是,很多员工在三年过去后,因为已经是熟练工,所以和雇佣者续签了合同。 这是政策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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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的各种职业岗位

公益性岗位是指以实现公共利益、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首要目的,由政府设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

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社会公共管理类岗位、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保障和公共服务岗位,以及其他岗位。

1、社会公共管理类岗位,具体包括劳动保障协调员、社区治安联防协调员等岗位。

2、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具体为区(县)、街道(乡、镇)、社区开设的非营利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敬老院等机构、街道(乡、镇)、社区保洁、

(/h/) 3、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保障和公共服务岗位,主要是指收发、驾驶、门卫、打字、物业管理等需要招聘编制外人员的单位的后勤岗位。

(/h/) 4、由区市级政府或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提交,并报告省级人力资源和经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其他岗位。

标题:“公益性岗位三年后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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