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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新闻发布会于2009年12月21日上午10时在全国人大机关办公楼(前门西大街1号)一楼代表接待室举行。

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有新的变化吗? 关于对收养等特别负责人的性侵犯罪,是否考虑规定预防措施? 人脸识别是如何规范的? 2021年全国人大有那些积分立法工作? 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就一系列问题做出了回应。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对未成年人犯罪、人脸识别等多问题给予回应”

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有新的变化吗? 关于对收养等特别负责人的性侵犯罪,是否考虑规定预防措施?

岳仲明表示,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根据有关方面的意见完全修订了未成年人的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和相关规定。 的情况下,经特殊手续单独降低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十二周岁以上不满十四周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以特殊残忍手段致人重伤,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承担刑事责任 然后,统一考虑了刑法修改和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的相关问题,将收容教育的修改改为专业矫正教育。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对未成年人犯罪、人脸识别等多问题给予回应”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规定,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的未成年女性对负有监护、收养、护理、教育、医疗等特别责任的人实施性侵犯犯罪。 刑法修正案(九)对禁止业务作出了特别规定,对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处禁止从事相关职业。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因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而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另外,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对缓刑判决等,人民法院可以在判决时判处禁止令,禁止罪犯在行刑期间从事、活动未成年人,禁止进入中小学校区、幼儿园园区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的地方。 因此,对负有特别责任的人实施性侵犯的未成年人罪犯可以依照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禁止工作。 目前,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禁止新闻获取、审查、执行等相关具体制度,切实防止性侵犯罪犯再次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的业务、活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对未成年人犯罪、人脸识别等多问题给予回应”

面部识别如何规范化?

最近,人脸识别第一事件、客户戴头盔看房等一系列事情,引起了人们对人脸识别这类技术应用的广泛讨论。 如何用立法规范个人新闻保护?

岳仲明表示,个人新闻保护法草案将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细化和完善个人新闻保护制度的规则,确定个人在个人新闻解决活动中的权利和解决人的义务,进一步加强法律规范的系统性、对比性和可操作性。

草案确立了个人新闻解决应遵循的大致内容,强调解决个人新闻应使用合法、正当的方法,具有确定、合理的目的,仅限于实现解决目的的最小范围; 除法律规定外,收集、录用个人新闻必须告知个人并征得个人同意,并要求个人新闻解决者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保护个人新闻安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对未成年人犯罪、人脸识别等多问题给予回应”

表示,草案还对解决包括人脸等个体生物特征在内的敏感个体新闻作了特别规定,要求在有特定目的和充分必要性的前提下,解决敏感个体新闻,事先进行风险判断。 另外,还应看到面孔识别等新技术的应用和迅速发展,给个人新闻保护带来许多新的挑战。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有关问题进一步广泛听取意见,深入研究论证。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对未成年人犯罪、人脸识别等多问题给予回应”

2021年有那些积分立法业务?

岳仲明表示,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基本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并对明年的立法工作做了事先安排。

全国人大组织法修订草案、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订草案拟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提出议案,提请全国人大审议。 行政处罚法(撰改)、动物防疫法)撰改)、农村振兴促进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撰改)、数据安全法、个人新闻保护法、海洋警察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反食品浪费法、反组织犯罪法、监察官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撰改)、军事设施保护法)撰改)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对未成年人犯罪、人脸识别等多问题给予回应”

明年安排的要点立法工作包括制定科学技术进步法、反垄断法、企业法、公司破产法、期货法、印花税税法等税收法律等,制定教育法、医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粮食安全保障法

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对未成年人犯罪、人脸识别等多问题给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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