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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北京9月15日,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管,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各种耕地非农化行为,耕地红线

《通知》指出,耕地是粮食生产的重要基础。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耕地保护,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严格耕地保护的政策措施,但有些地方仍然违反了占用耕地开展非农建设的行为。 《通知》确定提出6种严禁耕地非农化行为。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

第 个是严禁占用耕地绿化造林。 禁止占用永久的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坪等破坏绿化装饰和耕作层的植物。 违反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的,不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

第 个,严禁以超标准建设绿色隧道。 必须严格控制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的绿化带用地审批。 道路沿线为耕地,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的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5米,其中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 不得违反河渠两侧、水库周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超标准绿色隧道建设。 禁止以城乡绿化建设等名义非法占用耕地。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

(/h/)第三,严禁占用耕地挖湖造景。 禁止以管理河流、湿地、湖泊为名义,擅自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 在城市建设中不得占用耕地违反建设人工湿地公园、人工水利景观。

(/h/)四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 新的自然保护地必须界限清楚,不得占用永久的基本农田。 自然保护地以外的永久基本农田和集中连续耕地,不得画生态保护的红线。

五、严禁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 不得违反计划进行非农建设,也不得随意占用耕地建房等。 巩固大棚问题整理整治成果,加强农业设施用地监管。 加强耕地利用状况监测,及时警惕乱占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建立早发现、早截留、严厉取缔的常态化监管机制。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

(/h/)六)严禁违法违规的土地用地。 各地区不得随意调整县乡国土空之间的规划,以避免占用永久的基本农田审查。 各类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等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依法认真解决,责令限期恢复原有种植条件。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

《通知》要求全面实施耕地保护检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将绿化造林、挖湖造景、非农建设等耕地非农化行为纳入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审查复印件。

《通知》强调要严格执行耕地保护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耕地保护,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总负责。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责任、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级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对不能履行职责、监管不严格、玩忽职守的领导干部,要依法追究责任。 各地区要抓紧制定和调整相关政策措施,及时纠正违反通知规定的行为,坚决遏制新问题的发生。

标题:“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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