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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今年4月初,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受理了郑爽涉嫌逃税的举报。 国家税务总局非常重视,指导天津、浙江、江苏、北京等税务机关与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密切合作。 对比郑爽涉嫌利用《阴阳合同》逃税,以及年规范电影领域税收秩序后,郑爽参加的演艺项目和相关公司及人员的涉税问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基准,依法进行全面深入调查。
日前,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明确郑爽2019年至2019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逃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纳税金2652.07万元,依法向郑爽追缴税款,加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坚决支持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严办郑爽偷税漏税案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对各种偷税行为,多次依法严查,坚决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近年来,税务部门不断加强对高收入者、高风险领域的税收监管,并与相关部门合作深入开展电影领域税收秩序的综合治理。 与目前影视业个别员工逃税的新方法相比,税务部门与广电、电影等领域的主管部门密切合作,加强对影视公司和员工的法治推进教育,保障影视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使跨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完全常态化,延续精准监管能力 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揭露恶意逃税行为,进一步规范电影领域税收秩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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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国家税务总局:依法严肃查处郑爽偷逃税案件<br><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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