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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专利链接是指将药品批准与专利相关联,在药品上市前处理专利纠纷和侵权风险。 为了推进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有效效果,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从7月5日起施行了司法新规。
《关于审理申请注册药品相关专利权纠纷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共有十四条,管辖法院、具体案件经过、起诉材料、诉权的行使方法、行政与司法程序的联系、抗辩事由、诉讼中的商业秘密保护、行为保全、败诉反驳
有分析认为,颁布实施该司法解释,对保障专利法的正确实施,完善诉讼程序与药品审查审查程序、行政裁决程序的联系,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审判标准的统一具有重要意义。
新规确定,确认是否符合当事人根据专利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提起的专利权保护范围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法庭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药品专利链接诉讼是一种新的案件类型,本司法解释决定案件的原因为“确认是否列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纠纷”。
该负责人还表示,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目的是尽早处理与申请注册的药品相关的专利权纠纷。 但是,为了防止当事人利用不同的诉讼程序继续阻碍药品上市,保障公众药品的可得性,本司法解释第11条规定,对药品专利链接诉讼的生效判决,特别是是否属于专利权保护范围的认定,将同一专利权与申请注册的药品进行了比较 (完(/h/)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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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中国司法新规推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见效<br><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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