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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民政部网站报道,29日,民政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员工领导小组办公室,敦促社会公众防止非法社会组织以公益慈善的名义诈骗敛财。

民政部指出,目前,一些非法社会组织假借扶贫、济困、救助突发事件等公益慈善活动的名义,以公开募款的方式进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伤害了人民群众的爱心,损害了慈善事业的声誉和形象。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在就几个事项提出如下。

“民政部提示:防范非法社会组织以公益慈善名义行骗敛财<br><span>”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以及注销登记或注销登记后仍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包括在准备期间进行准备以外活动的组织。 其中,“社会组织的名义”是指以社会团体、民办非公司单位、基金会的名义进行活动。 从名称来看,有采用“财团”的,也有采用“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委员会”的,还有采用“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的

“民政部提示:防范非法社会组织以公益慈善名义行骗敛财<br><spa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规定,经慈善机构登记或认定并取得公开募款资格的社会组织和依法可以开展公开募款活动的其他组织,可以开展公开募款活动。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非法社会组织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网站发布募捐新闻,或“义演”、“义战”、“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

“民政部提示:防范非法社会组织以公益慈善名义行骗敛财<br><span>”

社会公众遇到“社会组织”开展公开募股活动时,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 chinanpo.gov )或“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查询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 也可以通过全国慈善新闻发布平台“慈善中国”( cishan.chinanpo.gov )调查该组织或相关组织是否具有公开募股资格。

“民政部提示:防范非法社会组织以公益慈善名义行骗敛财<br><span>”

社会公众发现非法社会组织公开募股活动或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包括慈善组织)涉嫌联合非法社会组织进行公开募股活动时,可以及时向民政部门通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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