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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网站消息,生态环境部日前发布《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总体目标,到2025年初步形成生态保护监管法规标准体系,全国生态监控互联网 初步形成与生态保护修复监督管理相适应的指导协调监督体系,将进一步巩固生态安全保障壁垒,进一步提高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 到2035年,建设与美丽中国目标相适应的现代化生态保护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生态环境部:到2025年初步树立全国生态监测互联网<br><span>”

《意见》指出,构建完整的生态监测互联网,加快陆海统一、空天地一体、上下协同的全国生态监测互联网的构建和完善,成为全国典型的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地、要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

并且,生态监测互联网要根据地理特征和生态保护监管呼吁建设,通过推进部门监测网站资源共享、推进环境监测网站向生态环境监测综合网站的改造升级、新增生态监测网站和生态监测样本区等途径实现 积极探索开展水生态、土壤生态监测及相关生态脆弱区地下水位监测,不断加大内陆水域、海洋生态监测力度。

“生态环境部:到2025年初步树立全国生态监测互联网<br><span>”

按照《意见》的要求,加快完善的生态保护修复判断体系。 开展全国生态状况、主区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县域主生态功能区五大判断,建立从宏观到微观尺度的多层次判断体系,全面把握全国和地区生态状况的变化和趋势。 判断全国生态状况遥感调查每五年进行一次的选定各点地区流域生态状况调查判断结束时限约为一年,判断为保护生态系统红线生态状况的遥感调查每年都要进行的国家级自然公园人类活动遥感判断每年都要进行,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判断每半年完成一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开展地方级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进行判断; 判断县域要点生态系统功能区每年完成一次。

“生态环境部:到2025年初步树立全国生态监测互联网<br><span>”

要适时开展海洋污染基准线和生态本底调查判断,进一步扩大要点流域、海域和重要水体水生生物调查判断,实施要点流域、海岸带和典型的海洋生态系统健康判断。 加强对气候变化对生态系统影响的判断。

然后,进行生态系统保护效果的判断。 制定指标体系和技术途径,定期判断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效果、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效果和生物多样化保护效果,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管理和海域海岛生态修复等事业效果判断。

另外,建立生态修复标准体系。 加快制定涵盖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和要点区域及串通问题的识别、方案制定、过程管理、效果判断等重要监管环节的生态修复标准,加快生态修复判断指南的制定。

《意见》要求切实加强生态保护重点行业的监管。 这包括积极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不断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不断提高生物多样化保护水平。

《意见》强调要加强对生态破坏问题的监督和调查力度。 这包括将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开展生态保护工作、落实责任等情况纳入督查范畴,针对问题开展突出机动、穴位专项督查,不断传达压力,督促落实责任。 完善生态监督执法制度,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若干事项指导目录》的实施。 完善各行业监管制度措施,依法开展生态保护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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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通过非现场监管、大数据监管、无人机监管等应用技术,加强对破坏湿地、林地、草地、自然岸线和近岸海域等的开采、公路建设、水库建设、填埋、砂石采集、搁浅爆破行为的监督。 加强对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海岸线保护修复和水产养殖环境保护的监督。 坚决根除生态修复工程实施中的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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