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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学位必须先发论文,招聘晋升评价人员必须看论文数量,学术高低评价必须看ssci收录数量……你也遇到过这样的“只论文”混乱吗?

日前,教育部征集完善高校哲学社科研究评价中的“唯论文”现象,在学术研究评价中划出“十不得”的一线,要求各地各高校对“唯论文”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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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毕业生排在创意毕业证背景板后面留下阴影。 武俊杰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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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表示,目前高校在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平台评审、科研奖励、人才测评、职称评定、岗位招聘、导师评选、学位授予、绩效分配、学校评审、资源配置等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只论文”现象,

“学术功利化浮夸化、创新创造动力不足、违背人才成长规律、侵蚀学术风气、污染学术生态等系统危害”教育部表示,这是“唯论文”现象造成的首要危害。

因此,教育部在此次发表的《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只将论文”引向坏方向的几点意见》中,提到了包括 在内的10个“不可以”。

1、不要轻易用刊物、头衔、荣誉、经历等来评价论文的质量。 防止“刊评论文”“刊代评论文”“人评论文”。

2、不能过分依赖国际数据和期刊,防止国际期刊论文至上。

(/h/) 3、不能为了追求国际发布而刻意矮化丑化中国,损害国家主权和安全快速发展的好处。

4、s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和影响因素等指标不能简单地与资源分配、物质奖励、绩效工资等联系起来,以防止高额奖励论文。

(/h/) 5、s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不应作为导师职位评选、人才计划申报考核的唯一指标。

(/h/) 6、s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不得作为教师招聘、职称)考核、人才引进的先决条件和直接依据。

7、不得将在学术杂志上发表论文作为授予学位的唯一标准。

(/h/) 8、学历、职位等不得作为在教育系统学术杂志发表论文的限制条件。

(/h/) 9、不可进行多头评价、重复评价。 严格控制论文涉及的评价活动的数量和频率。

(/h/) 10、不要盲目信任、引用、推广各种机构发布的排名,不要过度依赖以论文发表情况为第一衡量指标的排名评价。

教育部对比各地各高校对10个“不可”组织“唯论文”问题的专项整治,开展学风教育和预警活动,自我纠正考核指标是否单一,考核是否功利、高额奖励论文的采用、剽窃代笔论文、非法买卖论文、学风建设虚化、学术建设。

“十不得!教育部出招整治“唯论文”乱象<br><span>”

对于执行力度不高、问题严重的单位,教育部要求必要时通过协商、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纠正命令等方法认真解决。

还指出,在学术风气方面,《意见》要加强学术共同体建设,优化组织结构,打破年功序列,打破裙带关系,吸收青年学者参与,加强学术自律和监督。

对学术不端等行为,多次重复“零容忍”,在职称评审、项目申报、成果奖励等方面对学术不端行为设置严格限制,加大处罚力度。

并健全质量监督机构和退出机构,杜绝“相关稿件”、“人情稿件”,发生严重违规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认真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完(/h/)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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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十不得!教育部出招整治“唯论文”乱象<br><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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