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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 会上,教育部语言文案应用管理司司长徐晓萍表示,宣传普通话与采用传承方言并不矛盾。

在 会议上,有记者的提问。 近年来,档案部门希望建立方言档案,继承方言。 如何解决普通话宣传和汉语方言文化的继承问题?

徐晓萍回应说,宣传普通话是宪法和国家通用语言复印件法的确定规定。 在宣传过程中,一方面强调国家机关、学校、信息媒体和公共服务领域等重要行业应采用国家通用语言复印件,增强全社会采用国家通用语言复印件的意识。 另一方面,积极倡导社会大众学习普通话,克服交际困难,促进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之间的信息表达交流,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教育部:宣传普通话和采用传承方言并不矛盾<br><span>”

徐晓萍补充说,需要证明国家通用语言复印件法规范公共行业术语,个人在非公共行业采用语言复印件没有任何限制。 另外,在公共行业中,国家通用语言复制法也留给了方言空之间,需要证明例如在执行公务、广播、戏曲电影等艺术形式的出版教育研究等时可以采用方言

“教育部:宣传普通话和采用传承方言并不矛盾<br><span>”

因此,徐晓萍也指出宣传普通话和采用传承方言并不矛盾。 而且方言承载着地方文化,也是我国语言多样化的具体体现,有其自身的快速发展规律和采用价值。

徐晓萍表示,去年,教育部、国家语委启动了中国语言资源保护项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包括方言在内的语言资源调查、保留、展示、开发利用等业务,取得了积极进展和较大成绩,引起国内外关注。 因此,宣传普通话和方言的保护传承是重要的工作副本。

“教育部:宣传普通话和采用传承方言并不矛盾<br><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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