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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1月28日报道,中央农业执行官、韩长赋农业农村部部长今天表示,第二次土地承包期满后,必须重新延长。 大体上,不能扰乱承包单位,要确保大多数农户的原承包单位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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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广西壮族自治区柳江数万亩稻田丰收,就像金色地毯铺在山区一样。 张子潇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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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国务院信息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向中央农业事务局局长、韩长赋农业农村部部长、农业农村部党组织成员、中农事务秘书局局长吴宏耀解读《中共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关于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和维持长期不变的意见》,回答记者提问。

“农业农村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一再延包 不得打乱重分<br><span>”

韩长赋指出,土地关系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关系,以土地制度为核心的基本经营制度是党在农村的政策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反复进行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为稳定承包关系、处理吃饭问题奠定了制度基础,为维护农村长期稳定奠定了制度基础。

“农业农村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一再延包 不得打乱重分<br><span>”

日前,《中共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关于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和维持长期变化的意见》发表,确定了加强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本方向,是维护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基本大纲,是关于农村土地政策的重大宣言,既管现在又管长远,

“农业农村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一再延包 不得打乱重分<br><span>”

韩长赋说,《意见》的发表,意义重大,影响重大。 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不仅有利于增强农民快速生产发展的信心,让他们吃住“安定心丸”,也有利于农村土地流转,快速发展适度规模的经营

“农业农村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一再延包 不得打乱重分<br><span>”

韩长赋表示,《意见》确定了长期不变的政策内涵,总结为“两不变、一稳定”。

(/h ) )长期维护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确保农民集体比较有效地行使土地所有权,集体成员平等享有土地承包权。

——长期维护农户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的基本权利,家庭经营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处于基础地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集体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

(/h/) )稳定农户承包地,农民家庭是土地承包经营的法定主体,承包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违法调整其承包地。 第二批土地承包期满后,应当延长再承包。 大体上,不应扰乱承包单位,确保大多数农户原承包单位继续保持稳定。

“农业农村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一再延包 不得打乱重分<br><span>”

十九大提出,第二次承包到期后延长了三十年,但这次的《意见》得到了进一步的确定。 第二次土地承包期满后,又延长了三十年,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了七十五年。 这是落实“长期不变”的重大举措,也是具体体现。

韩长赋认为,下一步,要落实中央《意见》的要求,不断稳定土地承包关系,长期变化,稳定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主体地位,抓紧办好承包单位的确权登记发证和新的延包工作,振兴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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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红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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