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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沈春耀报告编撰情况。 杜洋摄影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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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10月21日电(梁晓辉·张素·黄钰钦)民法典结婚家庭篇草案21日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三次。 草案三审查暂不修订法定结婚年龄,维持现行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 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岁。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三审 对法定婚龄暂不作调整<br><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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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草案2的审查相比,3的审查在四个方面进行了修订。 一是将“营造优良家风”写入其中,规定家庭应营造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然后,增加夫妻之间相互关系爱的规定。

第 个是确立了对收养最有利的大致情况。 草案二审查规定,收养应当有利于收养人的健康成长,保障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一些部门、专家学者建议,为了更好地保护被收养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将我国加入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大致方面落实到收养工作中,确定规定最有利于收养人的大致方面。 草案的审查应当采纳这一建议,收养应当遵循对收养人最有利的大致情况,保障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三审 对法定婚龄暂不作调整<br><span>”

(/h/)三)对无效或被取消的婚姻中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增加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取消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四、关于离婚后隔代的探视权,草案三审稿删除了迄今为止的相关规定。 目前各方对此尚未形成共识,可以考虑民法典中未作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行使隔代探视权,不能直接与抚养子女一方协商的,可以通过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三审 对法定婚龄暂不作调整<br><span>”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三审稿维持了现行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现行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已被广大社会所熟知和接受。 如果要进行修订,是对婚姻制度的重大调整,应该在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的解体判断之后再决定。 (完(/h/) )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三审 对法定婚龄暂不作调整<br><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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