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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网站显示,财政部、央行近日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发展,财政部2021年第7期储蓄国债(电子式) (国债简称: 21储蓄07,国债代码: 211707,下称第7期)

根据 通知,2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总额为400亿元。 第七期为三年,票面利率为3.4%,最大发行量为200亿元。 第八期为五年,票面年利率为3.57%,最大发行量为200亿元。 2期国债发行期为2021年8月10日至8月19日,2021年8月10日起付息,按年付息,每年8月10日付息。 第7期和第8期分别于2024年8月10日和2026年8月10日偿还本金,支付最后利息。

“财政部决策发行2021年第七期和第八期储蓄国债(电子式)<br><span>”

期国债发行公告日起至发行开始前一天,人民银行调整3年期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的,取消发行2期国债。 发行期间,人民银行调整3年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的,2期国债自利息调整之日起停止发行,未出售的发行额由财政部收回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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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通知,2期国债将由2021-2023年储蓄国债经销团成员(以下简称经销团成员,详细名单见附件) 40家公司通过网站柜台代理销售。 为了统一开展常态化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储蓄国债发行工作,销售团队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属地和监管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 二期国债发行额的管理暂时按照《-年储蓄国债发行额管理办法》执行,初期基本代理销售额为各期最大发行额的70%,各销售集团成员基本代理销售额的比例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中国工商银行等29家销售集团的成员(以下统称网络银行成员,详细名单见附件) )然后通过该网络银行代理销售。 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江苏银行(以下统称“智能手机”银行APP试点成员)和其“智能手机”银行APP进行代理销售。

“财政部决策发行2021年第七期和第八期储蓄国债(电子式)<br><span>”

8月10日,网络银行成员通过网络银行代理销售2期国债额上限为当期国债初始基本代理销售额的40%,(智能手机)银行APP试点成员通过网络银行和(智能手机)银行APP代理销售2期国债额上限合计为当期国债初始 8月11日至8月19日,网络银行成员和(智能手机)银行APP试点成员在取得的代理销售额内合理分配各渠道额度的比例。 2021年8月13日营业结束后,各销售集团成员未销售的基本代理销售额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企业(以下简称中央结算企业)核对一致后,全部调整额为零。 被削减的基本代理销售额将包含在机动代理销售额中,从2021年8月14日开始将由各销售组的成员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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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通知,2期国债发行期内不能提前兑换。 发行期结束后可以提前。 预兑换业务只能在销售小组成员的营业网点柜台进行。 投资者提前清偿两期国债时,销售小组成员根据上次付息日(含)至提前清偿日(不含)的实际天数和以下执行利率向投资者支付利息。 即从2021年8月10日开始计算,持有2期国债未满6个月不支付利息,未满6个月根据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未满24个月根据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未满36个月拥有第八期届满36个月后未满60个月按照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共60天。 集团成员可以为投资者提前兑换,按照提前兑换本金的1‰向投资者收取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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