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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记者许雯通讯员深卫信)杭州、南宁公共场所被禁止采用电子烟后,深圳也在继续。 最近,《深圳经济特区控烟条例(修订意见征稿)》公开征集公众意见,将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 公共汽车站台、地铁出入口放入禁烟场所; 吸烟者在禁烟场所吸烟就停不下来,直接罚款。

在公共场所,企图禁止电子烟的站台、地铁入口均进入禁烟场所。 目前,全球42个国家和地区禁止或限制在公共场所使用电子烟,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杭州、南宁市已经规定禁止在公共场所使用电子烟。 过去,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对电子烟是否属于控制吸烟的范围有一定的争论。 此次征求意见的深圳升级版控烟令中,将条例所称的吸烟概念扩大为采用电子烟或拥有点燃的其他烟草产品。 这意味着今后电子烟将正式被拉入深圳控烟黑名单。

另外,参考青岛、北京、香港等地的方法,《修订意见征稿》扩大了禁烟范围,分为公共汽车、长途汽车、出租车、地铁、船舶、民航空 过去,深圳的禁烟令没有被公共交通室外站台和队列覆盖。 这个区域是空白色地带。 但是,这里人流量大、人群密集,几乎涵盖了所有年龄段的人,特别是未成年人、孕妇、老年人等,而且这类地方通常等待时间长,需要提供更好的无烟环境保护公众健康。

深圳市无烟城市项目技术负责人熊静帆表示,近年来,受到这种二手烟暴露的投诉较多,要求将其纳入禁烟范围。 学校周边100米内不得销售烟草的深圳市烟草控制办公室去年对全市72所中小学和职业学校进行了随机调查,结果显示93%的学校周边100米内设有烟草销售处。 在多次校园周边控烟活动中,控烟调查小组也发现校园周边商家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 年,深圳一位店主因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吃了3万元的车票。 这也是全国第一张比较卖给未成年人香烟的票。

此次《修订意见征稿》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增加了幼儿园、中小学、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周边100米内不得销售烟草制品的规定。 否则由深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3万元罚款。 根据深圳现行的《禁烟条例》,吸烟者在禁烟场所不停止吸烟,直接处以罚款50~500元。 但是,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有些吸烟者以没有停止为理由逃避处罚。

因此,《修订意见征集稿》删除了经营者、管理者作为违法处罚制止的必要条件,如果在禁烟场所吸烟,执法人员可以罚款50元,当场征收 拒绝改正的,处以200元罚款; 有妨碍执法等情况的,处以500元罚款。 经营场所处罚分三个阶段最低3000元记者了解到,自年3月深圳《控烟条例》实施以来,深圳控烟执法部门已对8万多名个人进行了处罚,但只开出了23张经营场所罚单。 场所惩罚已成为禁烟执法的一大难题。

原深圳《禁烟条例》中,对场地管理员的处罚首先警告,逾期不改正,不能罚款。 最新的《修订意见征稿》将根据违法情况,分阶段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3000元。 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五千元罚款; 有妨碍执法等情况的,处以3万元罚款。 熊静帆表示,这样的调整总结了各执法机构4年的经验,综合考虑了公众、场所管理者的意愿,提高了执法效率和可操作性。 希望今后提高控烟执法对公众和场所的威慑力,使许多地方的经营者能够更加积极地配合控烟工作,建设无烟深圳。

“深圳:电子烟拟纳入控烟范围”

北京新闻记者许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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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深圳:电子烟拟纳入控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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