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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我们借名买房有很多原因,但不用原因所产生的的法律风险并不相同。我们从几个判例中来了解一下。
一、借名买房合同效力
借用经济适用房购买者资格名义购房的协议因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属于无效合同
法院认为:经济适用房属于保障性的商品房,对购买对象、房屋的销售价格、允许交易的时间及条件等都有严格的政策性控制,当事人如果不具备购买上述房屋的资格,违反了相关政策相关规定,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故应当认定无效。当事人因该协议部分无效而受的损失,可另行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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