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69字,读完约1分钟
中央企业经营和投资监管的重要文件近日正式公布。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央公司经营违规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与因经营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重大不利影响的中央公司经营管理相关人员相比,形成了分层的责任追究和责任机制,是
本办法自8月30日起施行。 这意味着国家将推进责任追究制度体系的全面覆盖,加强监督和国内外国资重大损失跟踪责任。 值得观察的是,下一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力度继续增大,监督效能提高,监管体系健全的步伐也在加快。
两年来,以混合所有制为主导的国有企业改革在全国加速推进,但国有企业流失事件的发生也频繁敲响了警钟。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从以往的审计情况看,国资流失的高发期,在国有资产重组、上市等期间,特别是公司进行并购、购买等重要项目和决策时,其背后容易潜伏着腐败等风险。 随着国有公司改革的深入,必然会大量参与国有资产的重组、退出、调整等,存在产权流动机制不健全、监管不健全等问题,推进中的国有企业改革出现了灰色地带。 / br// h /
徐小刚) )。
标题:“央企负责人重大决定将终身问责”
地址:http://www.dtygdst.com/dfzt/24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