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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新闻网北京11月18日报道,国务院日前印发了《挪用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实施方案》。

转动范围、对象、比率、接受者

(一)旋转范围。 将中央和地方的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公司、大中型公司、金融机构纳入转轨范围。 公益类公司、文化公司、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搅动对象。 中央和地方公司集团已经完成企业制改革的,直接转换公司集团股权的中央和地方公司集团未完成企业制改革的,抓紧推进改革,改革后按要求转换公司集团股权,并未完成企业制改革的公司集团所属一级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因国有股权转换、投资等各种原因形成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股权除外。

“社保基金会可组建养老金管理企业”

(三)决定比例。 首先,以弥补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转轨时期公司职工享受缴费年限政策形成的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为基本目标,将转轨比例统一为公司国有股权的10%。 今后要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可持续快速发展的要求,如有必要进一步转变,就进行研究。

“社保基金会可组建养老金管理企业”

(四)承担主体。 转轨后的国有股权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 转换后的中央公司国有股,由国务院委托社会保险基金会集中持股,单独计算,接受审查和监督。 条件成熟时,社会保险基金可以设立养老金管理企业,经营独立转换的中央公司国有股。

“社保基金会可组建养老金管理企业”

转换后的地方公司国有股,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设立国有独资企业集中持股、管理、运营。 也可以将转换后的国有股权委托给本省(区、市)具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职能的企业专家进行管理。

标题:“社保基金会可组建养老金管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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