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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新闻报道□楚天都市新闻评论家屈旌氏 最近,北京许多老人告诉记者,他们遭遇了一家名为理财的房屋诈骗局。 据悉,许多社会人士向有房产的老人推荐住房养老理财商品,向老人抵押房屋向贷款企业借款理财,在老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委托书,随后擅自低价出售房产获利。 ( 7月29日《南方都市报》) 在这个家里度过晚年的诈骗,吓得我更加伤心。 受害者是一位年长的老人,与不动产价值相比,即使是骗子约定的理财收益,也不是很高,不能说是贪婪。 他们选择在家养老,是为了自给自足,不给孩子和社会带来负担,不能顾心。 不,不仅要面对避难所的困境,还要背负沉重的债务。 对经济损失施加心理打击,对老人们来说是无法承受的沉重。 由于受骗的例子很多,公安部门刑事立案,对相关中介采取了强制措施,但不幸的是,将住房养老理财变为抵押住房贷款,然后倒卖老人不动产获利的背后者,依然逍遥法外。 在把整个房子抵押,委托公证的过程中,由于看起来完全合法,老人们的维权变得困难了。 即使公安部门介入,种种迹象表明,维权依然困难。 为什么非法诈骗会产生合法的结果? 在这个例子中,公证处有很多问题。 老人和中介没有亲戚关系,突然全权委托解决高价的不动产。 公证人谨慎行事,不能多问和警告吗? 也有在签署文件时没有公证员的说明和咨询,也没有制作笔录的受害者,这样的手续合法吗? 如果手续有问题,公证书的正当性不也应该受到质疑吗? 公证的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正当权利不受侵害。 怎么能这样搪塞责任,成为骗子的帮凶呢? 在了解事件的过程中,作者也多次查阅相关资料,深感许多法律问题,专业庞杂,年轻人未必能理解。 如何让老人们一眼就明白,一听就明白? 为了不让他们从洞里掉下来,把他们关好,这不是公证机关的责任吗? 防止欺诈的责任应该由社会共同承担,法律的权威必须受到公平正义的保护。 老人们支撑着晚年的不动产,不能这样轻易被骗。 法律的漏洞,即使钻也钻不进去。 如何应对这种合法的新型诈骗,如何明确各方的法律责任,必须查清了解,维护被害人的权益,并找到应对方法,绝对不要成为后患。
标题:“岂能对“以房养老”骗局干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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