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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废铅蓄电池或电镀酸洗非法排放强酸碱性工业废水
山东检察机关提出12起民事公益诉讼
本报北京2月22日电(记者王治国) (/s2/)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山东省临沂市检察院对杜翔等环境污染案件依法向临沂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青岛市检察院对青岛海运冷轧薄板有限企业、青岛莱西海安环保有限企业、青岛平力金属制品厂、青岛雷克曼工贸有限企业、言语锦爱和高思海等6起污染环境案件,分别向青岛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聊城市检察院对山东蓝星洗涤防腐企业、陈克新、芦国文、路荣太及许玉珍5起环境污染案件,分别向济南市中级法院和淄博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临沂市检察院对环境污染案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临沂市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投资建设杜翔等在兰陵县坑镇南坡村租用他人废旧砖窑和停车场,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相关审查手续,溶解废旧铅蓄电池极板的金属加工企业,在曹佃新的协助下收购废旧铅蓄电池,聘请工人蓄电池 同年9月21日,该研讨会被兰陵县环保部门查获,当场查获铅精炼残渣45.625吨。 经有关部门认定,该加工企业在铅冶炼过程中产生的残渣为hw48类危险废物,具有毒性,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年5月9日,兰陵县环保局委托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企业对杜翔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铅精炼残渣进行处置估算。 据报价,炼铅残渣处理费用为4500元/吨,炼铅残渣合计处理费用20.5万元多,此报价不包括载重车费和现场人工清洁等费用。 迄今为止,杜翔等尚未出资或采取措施对废铅蓄电池溶解极板金属的残渣进行比较有效、合理的处理,以恢复污染环境。
青岛市检察院对6起环境污染案件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
青岛市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从年到年6月,青岛海来运冷轧薄板有限企业利用盐酸酸洗加工约1456吨带钢,多次将废酸液通过暗管、电动泵秘密排入地下污水管道,累计盗窃废盐酸清洗液共计2900多吨。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规定,用盐酸酸洗带钢过程中产生的废盐酸清洗液是危险废物,必须依法提交有处置资格的机构解决。 该企业未依法移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直接排放地下污水管道,给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青岛市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表示,年2月20日至3月20日,青岛莱西海安环境保护有限企业违反环境保护法律规定,明知莱西市污水解决厂不能处理电镀废水,但未按规定解决1000多立方米电镀废水,企业
青岛市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青岛平力金属制品厂为降低生产价格,避免监管,在其厂院南侧私设暗管连接厂东侧的市政污水管道。 年8月间,青岛平力金属制品厂用盐酸酸洗、除油、除锈、清洗金属表面过程中产生的约270吨废腐蚀液、清洗液、污泥等表面解决废弃物通过私人暗管排入市政污水管道,解决即墨北部污水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金属表面酸洗、除油、除锈、清洗工序产生的废腐蚀液、清洗液和污泥类危险废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该危险废物应当认定为有毒物质。 青岛平力金属制品厂违反法律规定,未办理安检、环境评价手续,也没有环境保护设施的,私设暗管,将约270吨的废腐蚀液、清洗液和污泥等表面解决废弃物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泉河内,将严重污染
青岛市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年3月至年8月,青岛雷克曼工贸有限企业清洗印刷机和印刷机橡胶板过程中产生的含墨水、汽油等有机溶剂废液约5.2吨,通过厕所内的下水管道、现场院内的下水管道等直接排放到周边环境中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青岛雷克曼工贸有限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用汽油冲版产生的废水是危险废物,危险特征是毒性,严重污染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青岛市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自那时以来,言语锦爱未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查,在青岛市黄岛区临港路珠山街道办事处东新村附近开设电镀加工点,从事镀锌零部件的加工、销售。 锦爱私自铺设排水暗管,将未解决的约280吨电镀废水(废水排出口ph(2,总锌为273mg/l ) )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超过《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国家标准(公司废水总排出口总锌1.5mg/l )。
青岛市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从年6月至年4月,高思海在青岛市城阳区北万社区经营未办理工商登记和环境保护审查手续的无名除锈酸洗厂,聘请俞志洪等从事金属酸洗除锈工作等业务。 俞志洪没有解决环境保护问题,直接排到工厂北墙外的两个污水池里,从污水池的排水沟里排出来,外排水池没有解决防渗问题,外排酸水溢出,或者漏到地下土壤里。 对现场的两个污水池进行了调查,结果两个池内的废弃盐酸的重量共计约15.3吨。 年4月21日,青岛市环保局城阳分局环境监测站发布《监测报告》,高思海厂内排污口、厂外排污口盐酸ph值小于2,是危险废物。 高思海、俞志洪违反法律规定,未经法律审查,从事金属酸洗除锈工作,将未经环境保护解决的盐酸污水直接排入厂北墙外防渗解决的两个污水池,从私人排水沟排出,或自然排放
聊城市检察院对5起环境污染案件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s2/]
济南市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从2008年至年5月,山东蓝星洗涤防腐企业未经污水解决程序,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490多吨镍、酸废水直接排入工厂地下暗管和厂区废水池,工业废水流经杨家石河进入小清河,渗入地下 经山东省分解检测中心检测,蓝星企业电镀槽东侧暗管下水口样品污水中镍含量为409mg/l,《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废水排放镍含量1.0mg/l 污水ph值为0.62,明显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污染物允许排放浓度6-9的ph值,蓝星企业厂区及周边土壤、地下水等生态环境受到严重污染。
淄博市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陈克新租用淄博市周村区西外环路前进村村民刘汝顺入住本村开垦建成的西南庭,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无洗涤资格的,购买油桶磨砂机,用强碱刷洗树脂桶、油桶等废油桶 将无害化未解决的强碱废液直接排入院内西南角私人挖掘的长方形孔中,经淄博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发现其原因,其中两个渗滤液含有强碱成分,ph值分别为12.64和12.14。
淄博市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表示,年5月至年3月,芦国文租用淄博市周村区西外环路前进村村民刘汝顺在本村开垦建设的南院,用钢槽、铁柱、三角带、电机焊接自制滚筒打磨机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具有清洗资格 淄博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发现,无无害废液直接排入坑内,造成周边土壤,淄博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显示,从渗滤液中检出盐酸和硫酸成分,ph值为1.5。
淄博市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路荣太租用淄博市周村区西外环路前进村村民刘汝顺在本村开垦建设的西院,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具备清洗资格的,购买滚筒磨砂机和大量的废弃油罐,经强碱清洗,未无害化解决。 据淄博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发现,利用渗透孔直接排入院内南面私人挖掘的长方形渗透孔内,造成周边土壤等,从坑内液体中检出强碱成分,ph值为13.1,为有毒物质。
淄博市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徐玉珍租用淄博市周村区爱国社区莫家庄村南头院住院,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购买大量被加工锅耳,在镀锌前用盐酸将锅耳表面的金属除锈,将无害化未解决的废液直接排入院内,使周边土壤等生态 年7月至8月27日,许玉珍将该加工点转让给刘永义、许桂芳,后两人在此继续镀锌加工,其加工中产生的盐酸废弃溶液也直接排入坑内,造成环境污染。 淄博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基坑内液体中检出盐酸成分,ph值1.36,为有毒物质。
经临沂市检察院、青岛市检察院、聊城市检察院(山东省检察院指定管辖)审查认为,上述案件中的违法行为严重污染了环境,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履行诉前手续后,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检察机关提出公益诉讼试点方案》、《人民检察院提出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临沂市检察院依法对杜翔实施临沂 青岛市检察院分别向青岛海来运输冷轧薄板有限企业、青岛莱西海安环保有限企业、青岛平力金属制品厂、青岛莱卡曼工贸有限企业、语言锦爱、高思海等向青岛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聊城市检察院对山东蓝星洗涤防腐企业依法向济南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聊城市检察院对陈克新、芦国文、路荣太和许玉珍等依法向淄博市中级法院分别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标题:“山东检察机关提起12起民事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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