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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日前,教育部媒体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通知坚决杜绝将奖学金变为奖学金或以奖学金代替奖学金的行为。

通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知,正确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是政策决策支持政策落实效果的基础性事业。 各地、各高校应充分认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重要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认定不得纳入其他非经济因素。 要正确认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等扶贫型资助项目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保证底线的功能定位,坚决杜绝助学贷款转为奖学金、助学贷款替代奖学金的行为。

“教育部:勿让贫困生当众诉苦”

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认定方法,改进认定方法,及时修订认定方法,合理明确认定标准。 各地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水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力状况等因素,明确当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指导标准。 各高校应当根据各地的指导标准,结合学校所在城市的物价水平、大学的收钱水平、学生的家庭经济能力等因素,明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和资助等级。 对多年前制定的、目前不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认定方法和条款,必须尽快修改。 修改后的方法必须在学校门户网站上公布。 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说明材料,由乡镇、街道一级的民政部门出具即可。

“教育部:勿让贫困生当众诉苦”

健全实务机制,强化责任意识。 各高校应建立健全四级资助认定工作机制。 学校资助事业指导组指导监督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认定事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全校认定事业的组织评审管理,院(系)认定事业组具体负责本院)系认定事业的组织评审,年级)专业)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民主评议事业。 各高校应以班级辅导员(班主任、院、系) )资助实务负责人为认定工作的首要责任主体,理顺岗位职责,建立问责机制。

“教育部:勿让贫困生当众诉苦”

根据通知,准确分配资金名额,确定要点帮助学生。 分配资金和名额,不能简单划法,一律划法。 各地分配资金和名额时,要适当倾斜以民族大学、农林水产地矿油核等国家所需特殊学科专业为中心的大学,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较多的大学。 大学的资金分配和名额必须统一考虑不同的专业、不同的年级、学生的经济困难度等因素。 建立档案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独学生、烈士子女、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应当作为要点支持对象。

“教育部:勿让贫困生当众诉苦”

开展调查研究,维护受援学生的尊严。 各高校必须运用大数据观察、个别采访等方法,深入、直观地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发现哪些困难但不是受援者,哪些并不困难但却是受援者,及时纠正认定结果中存在的偏差。 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的复印件,是在评定学生个人及不能涉及家庭隐私的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推广学生不能当众抱怨、互困的学生励志典型时,涉及受援学生的任何事项 使用必须征求学生本人同意的隐藏方法,不要发放大致相同设计、规格统一的助成品,将困难学生和非困难学生分开。

“教育部:勿让贫困生当众诉苦”

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政策的推行和教育的诱惑,提高政策的透明度。 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抓好高校学生资助政策推进工作。 并且,必须提高资助政策和执行情况的透明度,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再实现四个公开,就必须公开所有资助项目,公开所有申请条件,公开所有考核过程,公开所有资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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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学生积极帮助。 通过说明国家制定资助政策的目的、为保证资金投入而做出的努力等背景情况,必须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明白,国家资助是实现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的制度安排和重要措施。 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正确面对眼前存在的困难,积极引导他们利用国家的援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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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根据通知,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 教育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不仅要隐讳不报,更不要夸大虚报。 对申请助学金时作假的学生,应当采取适当的方法惩戒。

标题:“教育部:勿让贫困生当众诉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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