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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0年来,据公益网络新闻报道,共有128127起互联网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其中68734件采用公证证据,占54%。 与法院司法保护和当事人自立救济相比,保全证据公证以其效力上的优先性和保护上的先进性受到知识产权权利人及其代理人的充分欢迎。 据黄浦区法院法官统计,224个案件中,220个案件公证证据有缺陷,占98%。 公证在网络知识产权案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电子数据的隐蔽性、多样化、易被删改的优点也给网络公证带来了巨大的课题。 对于如此重要但有问题的课题,学术界的兴趣如何? 华东政法大学网络知识产权公证实践调查小组的学生检索发现,相关论文只有7篇。 为此,学生们以网络知识产权公证为主题进行了实地调查。 从2004年4月开始,华东政法大学网络知识产权公证实践调查小组正式组成,并与指导老师和带队老师取得了联系。 随后,调查团召开了小组会议,确立了调查课题的大致方向。 通过互联网、图书馆等渠道检索整合互联网知识产权公证领域在上海的运行和快速发展情况、上海市公证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运行在公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等相关资料,每人派出小组成员分工浏览记录问题。 人员配置上,每个人都有详细的分工,包括记录、录音、提问、拍摄、新闻软件的代笔等。 整个小组由负责人进行现场调查,所有经费由一名成员负责协调。 调查结束后,实践小组将整理并总结当天的调查情况。 调查1 :网络公证积极保全全过程防患于未然 年7月5日下午,根据先期规划,网络知识产权公证实践调查组访问了位于上海市静安区的东方公证处,对知识产权组副主任林奇公证员进行了采访。 此次调查探讨了东方公证处目前新的网络公证做法,以及东方公证处对网络公证所持的态度。 经过这次调查,研究小组成员首先对公证处的消极性、中立性有了深刻的认识。 其次,队员从公证处的角度对知识产权公证的现状和新兴互联网知识产权公证有了初步的认知,确定了互联网知识产权公证的优缺点,了解了东方公证处对互联网知识产权公证的态度。 最重要的是,林奇公证员启发队员对网络知识产权公证问题的研究有了新的视角,明确了下一个研究方向,造福了队员们。 7月18日,调查组带着华东政法附属中学的学生队伍访问了徐汇公所,徐汇公所主任潘浩率领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中心公证员热情迎接了调查组成员。 在一个多小时的座谈会上,潘浩主任和公证员们为研究组成员介绍了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中心和自主开发的互联网公证平台,以及公证机构视角下的网络公证效力。 王公证员还带领调查小组参观了电子证据公证室,展示了第一公证互联网知识产权证据的计算机,录像屏幕、截图等第一公证知识产权证据的形式。 王赞公证员还现场演示了录像方法和新公证工作前如何使计算机恢复初始状态。 经过调查,调查小组的学生们体会到了实践真知的道理,也深刻认识到了信息表达能力的调查能力和专业能力的重要性。 经过这次调查,调查小组的学生们对网络知识产权公证有了宏观的了解,新兴的网络公证做法涉及专业术语并被公证员通俗易懂地解释,从而使调查小组成员了解到这些技术问题在网络知识产权公证中发挥的作用 调查小组认为,为了使上海地区公证处适应网络时代,立足网络新形势,不断创新,上海徐汇公所与技术企业共同开发了垄断性的网络公证平台,引进了具有计算机背景的公证员,公证在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中取得了更大进展 网络公证服务的知识产权呈现三个方向:1.从静态维护到动态维护2 .通过融入公证人的能动思维从被动维护到主动维护3 .新技术和自建APP促进网络公证的快速发展。 但是,由于网络证据本身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以及实践中各公证处的操作不同,网络公证仍然存在不足和瑕疵。 因此,调查小组认为公证工作需要有一定的改进:围绕建立全国统一的网络公证平台提高公证员技术水平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转移、权利救济、纠纷处理等环节提供公证服务,在知识产权事前、事件中、事后 调查2 :缺乏法院逻辑,建议健全标准 7月20日,调查小组的同学们来到上海市知识产权法院采访陈兵法官,此次采访有小分队6名成员参加。 采访之前,知产法院的书记员们带着同学们参观了法院的各个办公区域。 通过参观,同学们深深感受到了法院便民、利民的服务态度。 随后,调查小组旁听了二审商标侵权审判,了解了互联网商标公证审判的过程,对双方当事人如何举证、法院总结争议焦点的过程也有了清晰的认识,并与调查小组今后互联网知识产权公证相关问题的研究进行了比较 两位法官对调查小组的暑期调查课题提出了宝贵意见,但判决书中缺乏相应的逻辑。 学生们也在两位法官的指导下,进一步探索,努力建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证人出庭作证义务,由技术专家解答技术困惑,为网络知识产权公证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法。 调查3 :有必要降低网络公证作用较大的技术费用 7月25日下午,调查小组访问了位于上海浦东新区的合作律师事务所。 在采访过程中,陶律师根据多年的从业经验,向学生们详细生动地介绍了网络公证的手续和在从业中对网络公证的看法。 陶律师首先向学生们介绍了网络公证时,公证手续是如何办理的。 与通常的公证相比,手续有什么不同? 陶律师就帮助找到过去某个时间点已经存在的网络文案的时光机网站能否作为互联网网络公证的工具,从法律证据的角度来看,能否取得恢复的证据,招聘工具是否合法。 我们认为,复原的对象在技术上是否实际发生了,即在技术上是否取得了这样的效果。 然后,陶律师和同学们分享了自己将区块链+知识产权证据保全等技术创新与证据保全相结合的看法。 最后,陶律师表示,现行网络环境知识产权公证的法律规定也存在公证方法单一等缺陷,鼓励使用新技术,使公证手段多样化,指出侵权行为人在非正常时段侵权也可以得到权利人的保护。 7月27日,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网络知识产权公证暑期实践小分队赴上海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调查,何鹏律师对实践中网络知识产权公证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题采访,何律师对知识产权公证的相关问题基本一致。 通过此次调查,调查小组的学生们转变了观点,从实际工作的角度探索了网络知识产权侵权事件与证据保全的关联问题。 例如,顾客希望通过引进新技术,使网络公证发挥更大的作用,并且适当降低公证服务的价格,越来越多的网络知识产权侵权事件可以利用网络公证进行维权。 结语:网络公证快速发展潜力巨大空小白急需填补 经过几天的对比调查,实践小组对记录的资料进行了汇总、分解、比较、总结后,发现与公证工作总量相比,知识产权公证事务量总体上还很小,但近年来呈大幅增长趋势,整体快速发展潜力很大,知识产权公证工作已经成为主体资格公证。 初步发现扩展为合同(协议)公证、公证,另外,网络知识产权公证还有很多不足,调查小组更加感受到了找到此次调查和处理方法的必要性。 徐小刚) )。
标题:“华东政法大学互联网知识产权公证实践调研队在上海开展调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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