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70字,读完约1分钟
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森马集团有限企业董事长邱光和提出,以法律形式严厉打击未满18岁未成年人饮酒属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行为。
他说,未成年人饮酒、酗酒是任何国家都关注的社会问题,例如日本法律规定未满二十岁者不得饮酒。 美国将饮酒的最低年龄提高到21岁,经营者向21岁以下的顾客销售酒类,最高将被监禁一年。
目前,国内法律没有禁止18岁以下未成年人饮酒的条文。 关于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未成年人保护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有规定,但不明确。 邱光和表示,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在显著位置未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但处罚金额等没有具体细则,现实中商店
他建议制定专门的未成年人禁酒法,确定未满18岁饮酒是违法行为,任何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酒精浓度在5%以上的酒精饮料。 必须加强对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饮料的处罚,使措施更加具体,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行政拘留、管制、拘役或者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责任)苏荔) ) )。
标题:“邱光和代表:立法禁止未成年人饮酒,严打向未成年人售酒”
地址:http://www.dtygdst.com/dfzt/6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