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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家互联网事务局就《儿童个人新闻互联网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法制北京5月31日,记者侯建斌今天从国家网信办公室获悉,为规范收集录用儿童个人新闻等行为,保护儿童合法权益,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网络环境,网信办公室发布了《儿童个人新闻网络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 / br// h /
据记者观察,意见稿确定,互联网运营者应当设立特殊的儿童个人新闻保护规则和客户协议,设立个人新闻保护专家,或由指定负责人负责儿童个人新闻保护。 与儿童客户的合同必须简明易懂。 互联网运营者采用儿童个人新闻,不得超出约定的目的和范围。 因业务需要,超出目的和范围需要录用的,应当再次征得儿童监护人的明确同意。
意见稿指出,互联网运营者发现有儿童个人新闻发生、泄露、损坏、丢失的可能性,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补救措施 应当通过邮件、信件、电话、推送通知等方式将案件的相关情况告知受影响儿童及其监护人,难以逐一告知的,应当以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相关警告新闻。 / br// h /
标题:“《儿童个体新闻互联网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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