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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新闻网北京5月24日(记者冯其予)商务部24日印发《关于推进农商互联互通支持农村振兴的通知》。 我国将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全面推进农商互联互通事业,扶持精准扶贫和农村振兴。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在高峰期,《通知》提出了6项重要业务。 一是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衔接机制,二是快速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是培育和打造农产品企业品牌,四是建立全产业链标准体系,五是支持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衔接,六是完善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负责人当天表示,农商互联互通的农第包括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公司、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商第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生鲜农产品的大型超市连锁和批发零售公司、农产品电商会公司等农产品流通公司。 参加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品、设施设备和操作流程等符合现行国家和领域标准,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一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应当根据要求定期提交相关数据和资料。
中国将据此推进农产品流通公司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面、深入、精准对接,快速发展订单农业、产销一体、股权合作等模式,实现联产品、联设施、联标准、联数据、联市场,建设上联生产、下联费用,效益紧密
高峰指出,下一步,商务部将优先支持在国家级贫困县开展农商互联互通,组织全国优秀大型农产品批发商、连锁超市、电商公司等进入贫困地区,发挥其市场资源特点,与产区和农户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带动产业
标题:“商务部印发《关于推进农商互联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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