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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外的问候
这是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行职务的第五年,也是其同期任期的最后一年。 这四年多来,他们为基层奔走叫好,为国家建言献策。 一些代表委员长年关注一个命题,反复思考,仔细分解,不断追问。 年复一年,他们已经成为这个问题所在行业的专家,反映的问题也受到广泛重视,推进了一系列重大改革。
人们总是把他们的坚韧和敬业表现为死磕,但其实,他们的想法很简单,那就是成为好代表、委员,履行好职务。 即使任期结束,他们也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当了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陈舒自认最成功的是推进了慈善法的制定。 虽然年过花甲,但她也自嘲自己已经是退休者。 但是,说到她的调查和议案,曾经成为律师的一面变得明显,精神十足,声音坚定。
2006年左右,陈舒开始参与推进慈善立法,从2007年开始每年在两次会议上提出慈善立法相关建议。 10年来,她一直深入基础调查,并没有忘记为慈善而打鼓和呼叫。 年3月16日,第12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4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那一刻,陈舒眼里含着泪水。 慈善法草案发表了多少次意见,不知道写了多少次资料。
作为慈善行业的专家,陈舒认为,作为代表提出议案,必须是自己熟悉的行业,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才能具有可比性。 核心是符合人民群众诉求和社会快速发展的程度。 她笑着说,人大代表必须了解社会困难,处理的节点在哪里,提出的议案和建议不能被采纳。 关心慈善也与她自己多年来参与慈善活动有关。 我还是普通市民的时候,捐赠给希望项目,也捐赠给孩子们学费。 汶川地震,东南亚海啸,我记得积极参加捐赠,然后在组织领域一起开始慈善活动。 这几年一直在活动身体进行慈善活动,她接触了很多慈善机构。 目前她的身份是广州市慈善组织社会监督委员会的副主任,这也是全国唯一的慈善组织社会监督委员会。
以前简单的慈善活动是左手倒右手,但有些人越帮越穷,越帮越懒。 确实,她是生活中有心的人。 在扶贫过程中,她会考虑怎样做才是最合适的。 为什么越帮越穷,怎么应对?
经历了苦难,也看到了苦难。 我觉得自己有能力,有平台的时候,有责任做这件事。 回忆起自己过去的岁月,她说她经历了社会的坎坷曲折。 这个人生经历也是她做慈善的理由。 从14岁开始挤进延安黄陵县的张寨大队,到18岁成为当时陕西最年轻的女法官,1985年调到广州。 几十年来,陈舒不断在人民群众中奔波,她知道很多人需要帮助,她希望改变她们的困境。 现在,她每月从工资中自动捐赠100美元给慈善基金,认可慈善活动。
对话
我真的努力了。 而且努力是有成果的
记者:你为什么十年来一直关注慈善法?
陈舒:慈善法很重要,所以应该是社会和谐,是第三次分配的重要方法,也是社会和谐的保证。 中国人那么多,一定有需要一点帮助的人。 慈善活动与社会救助分开,慈善活动是社会做的,不是政府做的。 有慈善的氛围,社会就稳定、和谐。 这些人得到帮助,一方面可以发扬社会的善文化、爱文化。
记者: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个人有那些收获?
陈舒:人尽其责任,为社会服务感到自豪。 自己也学到了很多。 代表是一个不断学习、提高的过程。 我既不是当代表就当代表,也不是当代表就做调查。 法律是社会管理的工具,通过不断的学习可以成为好的代表。
记者:自担任职务以来,你最满意哪项议案和建议?
陈舒:作为三期的老代表,最不满意的是,其实还有很大的进步空之间。 令人满意的是推动和促进慈善法的制定。 十年磨一次剑,十届五次会议的时候开始提出慈善立法,十二届四次会议才出台慈善法。
记者:担任职务后,对调查研究和访问特别感动的事件是什么?
陈舒:这五年来,我进行了调查采访,有一种感觉是人大代表的作用越来越受到人民的重视。 以前基层的人觉得全国人大代表离基层太远了,够不着。 有一次,我去工会调查,现场所有人都来了。 一位工会代表发言时,平时似乎并不在意,但直到今天参加了讨论,才发现人大代表真的代表了我们。 当时就很感动,觉得代表的付出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想为他们工作。
记者:你说你是非常优秀的人大代表,你能给自己的职务打分吗?
陈舒:不能说出色。 追求没有止境。 这个也不能量化。 我只能说真的努力了。 而且,我的努力有成果。 受人民委托为人民工作,参与了许多立法。 而且这些法律已经成立,推动了社会的进步。
记者:将来你会关注什么行业?
陈舒:社会变化很大,新经济行业一定会关注的。 我是个容易接受新事物的人,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很快。 前几天,我还参加了共享经济论坛。 有些事件一定不需要单位管理,必须交给市场。
履行职务
2007年
2005年,中国民政部提出起草慈善法的立法建议。 2006年,陈舒开始参与慈善法的推广。 在第十届五次会议上,陈舒领衔提出了制定相关国家慈善法律的建议。 近十年来,她每年提出慈善法,要求自己长期亲身实践,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捐赠等活动。
年
2008年,慈善法列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第一类项目。 《广州市募捐条例》于年5月公布实施,成为中国唯一的慈善立法城市。 陈舒兼任广州市慈善组织监督委员会副主任,全国人大内司委员会多次赴广东听取陈舒等关于慈善立法的意见。
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正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纳入立法规划。 陈舒亲自深入慈善组织的调查研究,也与香港、澳门、台湾的社会组织进行了交流,收集了相关的管理文件和财务资料,提供给全国人大内部司委立法组参考。 在慈善法的立法过程中,她的很多建议被采纳了。
年
年,第十二届四次会议通过了《慈善法》,其中采纳了陈舒等多位代表的建议。 法律出台后,为了更好地策划和创新慈善组织社会监督的机构和模式,推动广州市慈善事业持续快速发展,9月8日至14日,陈舒作为团长率领11人,学习台湾相关慈善组织与社区的交流,协助台湾社会公司开展慈善活动 学习台湾社会福利基金会监管典型案例的先进经验和台湾社区慈善与监管典型案例,借鉴台湾地区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在支持老年人、生态环境保护、公益组织领导力等方面的运作情况和成功经验。 为广州市在全国进一步落实《慈善法》提出具体建议。 同时推进两岸民间交流互访,受到省市台湾办事处的赞扬。
年
今年将继续对照完全劳动合同法、融资租赁、个人新闻保护等话题提出议案和建议。
收录:新快报特派团北京记者冯艳丹
标题:“十年磨一剑 身体力行推动慈善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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