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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互联网上的电子烟引用烟草总监的信息引起网友热议。 下一位编辑向大家介绍相关内容。

为了加强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产品的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烟草专卖局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关于编撰修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1年4月22日

这次工业和信息化部发表的“关于撰改lt;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gt; 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在附则中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产品参照本条例中有关烟草的相关规定执行。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修订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

一、推进电子烟监管法治化。 近年来,电子烟等新型烟草产品市场监管行业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社会各方十分关注。 这次选修,首先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电子烟监管法治化的要求,确定电子烟等新型烟草产品监管的法律依据,搞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联系,发挥法治的根本、稳定的预期、长远的重要意义。

“新规来了 电子烟将参照卷烟监管”

二、符合电子烟产品的特点及目前国际监管通行做法。 电子烟等新型烟草产品与以前流传的烟草在核心成分、产品功能、使用方法等方面具有同质性,因此必须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产品参照《实施条例》有关烟草的规定执行。 这与国际上主要国家和地区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产品的监管方法相一致。

“新规来了 电子烟将参照卷烟监管”

三、提高电子烟的监管性能。 通过参照《实施条例》有关烟草的规定执行电子烟等新型烟草产品,大大提高了电子烟的监管效能,比较有效地规范了电子烟的生产经营活动,处理了电子烟中存在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虚假广告等问题,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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