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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慈善基金会于年10月22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和民政部批准成立,在民政部登记注册,是民政部主管的全国性非公募基金会。

基金会由巨人互联网发起,致力于公益慈善事业,开展扶贫经济、老年人支援、资助教育等社会公益慈善活动,发扬中华民族历来秉承的美德,倡导公司公民责任,推进社会和谐进步的宗旨

巨人慈善基金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为巨人慈善基金。

第二条本财团属于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财团。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

(一)致力于公益慈善事业,开展扶贫经济、老年人支援、资助教育振兴等社会公益慈善活动,弘扬中华民族历来秉承的美德,倡导公司公民责任,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本基金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恪守社会道德风气,自觉加强诚信自律的建设。

“巨人慈善基金会”

(二)本基金会重申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四条本基金会原始基金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来源于巨人投资有限公司自愿捐款。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业务主管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第六条本财团的地址上海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s2/]

第7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为向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生活必需品、健康保健用品等,开展帮助老年人的活动和帮助残疾人的活动;

(二)向残疾人提供其力所能及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支持

(三)鼓励和支持自强不息、有能力的残疾人

(四)参与国家突发性自然灾害的救助和捐赠

(五)支持重要的科技创新项目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项目

(六)资助文化公益事业、资助教育公益事业

(七)符合其他宗旨的公益活动。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批准的几个事项,依法批准后展开。

标题:“巨人慈善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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