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应急管理部发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其中表示,从8月1日起,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大厅、避难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和充电电动自行车,不予纠正的非营利个体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 (责任)苏荔) ) )。

标题:“8月起高层民用建筑停放电动车可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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