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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同意,国家民政部批准登记,四川大学教育基金会正式成立。 四川大学教育基金会以引导心灵至善、胸怀苍生公益理念、追求至善信仰、凝聚国内外各方面兴学力、培养国家栋梁和社会精英为主要任务,以服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为义不容辞的责任,支持四川大学教育科研,鼓励优秀师生 致力于帮助贫困学生,支持学校的双重一流建设,成为中国西部地区社会上最具责任感的教育基金会。

“四川大学教育基金会”

四川大学教育基金会自成立以来,共收到国内外校友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5亿9000多万元捐赠项目,共设置400多个捐赠项目,包括学生奖助学金、奖教育金、科研基金等类型,学校人才培养、教育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 四川大学教育基金会非常注重培养大学生至善的公益理念和苍生的社会责任感,将各项公益项目和志愿服务的开展整体纳入四川大学的育人体系,发扬感恩之心,传承了巨大的爱心。 四川大学教育基金为全校师生提供了更好的服务,也受到社会各界和媒体的关注和肯定。

“四川大学教育基金会”

年8月,四川大学教育基金会以民政部社会组织的判断为契机,通过考核改革、考核快速发展、规范基金会内部管理、完善基金会管理制度,基金会顺利获得民政部的判断4a等级,进一步提高了基金会的公众信服力。

公益理念: 心向着至善而苍生

感景: 致力于成为中国西部地区最具社会责任感的教育基金

使命: 支持川大事业快速发展,引领慈善文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为四川大学教育基金会,英文名称为sichuanuniversityeducationfoundation,简称为scuef。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开募集基金会。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快速发展观和习大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积极争取国内外团体和个人的捐赠,推动四川大学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本基金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奉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基金会重申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五条本基金会原始基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来源于社会捐赠。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为民政部,业务主管机关为教育部。

第七条本财团的地址在四川省成都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8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接受国内外社会组织、公司和个人的捐赠

(二)支持四川大学教育事业快速发展,重点支持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快速发展和科学研究、校园文化建设、校园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公益等行业。

(三)开展基于捐赠者意愿设立的与四川大学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相关的资助项目。

业务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批准的若干事项,依法批准后展开。

标题:“四川大学教育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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