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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会概要
基本情况:
旅顺慈善总会于2007年3月7日成立换届筹备小组,经过4个多月的筹备,于当年7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正式转型为与民政局共同事务从事慈善事业支持的机构和热爱慈善事业的个人自愿组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社会团体。
大会的宗旨:
弘扬人道主义精神,拯救社会弱势群体,弘扬中华民族历来传承的美德,开展多种形式的安老、抚幼、补缺、济困等社会救助事业,帮助各种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促进地区和谐社会建设。
大会的任务:
传播慈善文化,募集慈善资金,开展社会救助,组织志愿者活动,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互补作用,促进社会和谐。
慈善理念:
(/h ) ) )慈悲为怀,丰富社会,人人崇尚慈善,人人可以做慈善。
慈善事业大体上是
慈善工作为人民平等自愿、诚实透明、鼓励创新、依法推进。
慈善事业的快速发展机制:
党委的领导、政府的推进、民间运营、社会参与、各方面的合作。
旅顺慈善事业虽然起步晚,但发展很快。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慈善总会、区民政局的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科学快速发展为指挥,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发动社会做慈善,坚持慈善为社会的方针,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取得突出成绩,成为大连市慈善事业先进机构、先进机构。
[]大连市旅顺口区慈善总会(慈善团体)章程(/s2/)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的名称为大连市旅顺口区慈善总会(英文名dalianlushunkoudistrictcharityfederation,简称dllskdcf )。
第二条本会是我区热心慈善事业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自愿组成的非营利社会组织。 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本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三条本会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气,弘扬人道主义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我区慈善事业繁荣快速发展。
第四条本会的业务主管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为大连市旅顺口区民政局。 接受大连市旅顺口区民政局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新城大街9号行政服务中心西侧二楼。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募集慈善资金和物资。 接受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捐赠
(二)慈善救助。 开展扶贫、扶贫、老年人救助、孤独救助、优惠措施、残疾支援、医疗援助、补助措施等各种慈善救助活动;
(三)灾害救援救助。 协助政府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四)公益援助。 组织参加和热情支持和参与文化、教育、卫生等其他社会慈善公益援助事业的慈善事业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
(五)慈善推广。 开展慈善理念教育活动,弘扬慈善文化,继承慈善美德,提高社会成员的慈善意识和道德水平。
(六)慈善合作。 加强与国内外、区内外各公益机构的联系与合作,争取慈善项目和慈善金,促进旅顺口区慈善事业的快速发展。
(七)兴办与慈善事业的宗旨、业务相关的非营利组织。
(八)分领域指导本会会员的业务,推动基层慈善事业的快速发展
(九)反映广大民众的意见和要求,为政府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提供咨询、服务。
标题:“大连市旅顺慈善总会”
地址:http://www.dtygdst.com/dfzt/100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