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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教育局

关于调整2021年各级各类学校寒假安排的通知

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石油分局、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发局、开发区文教局、市直中学、市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

根据全省疫情防控会议和省教育厅有关会议的精神,结合我市当前疫情快速发展形势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更好地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健康,就寒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h/一、休息时间表

全市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校外教育机构放假至2021年1月8日(农历11月24日),初中、普通高中放假至农历12月3日),普通高中三年级学生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开学时间为 寒假期间,校外教育机构全部停止了在线教育教学工作。

“最新!沧州市教育局关于调整2021年各级各类学校寒假安排通知”

二、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学生假期前疫情防控工作,《中小学秋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高等学校秋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托幼机构秋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 重复人物防止同防、多病共防,巩固逐步常态化的防控主体责任,落实精细早期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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