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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报道,日前,国务院向新冠防治肺炎疫情联合防控机构医疗救治组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员核酸检测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在明确实施全员核酸检测后,尽快组织实施全员核酸检测实施方案,检测人数在500万人以内的在2天内,检测人数超过500万人的在3天内完成全员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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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核酸检测医务人员。 吴勇兵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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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的协调能力。 在各地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全统一指挥调度体系,夯实地方党委和政府的责任,充分统一各部门力量,发挥乡镇、社区的管理作用。 实行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掌握被检查者的人数,不缺一户,不漏一人,进行预约管理。 要加强抽样现场组织引导,不凝聚集体,加强医疗垃圾运输,严格落实抽样点感染防控各项要求,全员核酸检测不漏人员,不因现场集体凝聚而传播疫情。 并且,必须建立采集、发送、检查的匹配机制,以免发生样品的延迟检查和检查能力的闲置。
《通知》还要求进一步提高核酸检测能力。 各地要严格执行“进一步推进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本辖区内的核酸检测能力建设。 统一调整日常的核酸检测诉求和全员的核酸检测需求,对各方面的核酸检测力度进行比较有效、有序的安排,保障全员开展核酸检测时日常“尽职尽责、尽职尽责”的检查诉求。 加强核酸检测机构质量管理,要按规定开展室内质量管理,参加室内间质评。 要加强人员培训,要对全体核酸检测组织管理人员、抽样人员、包装运输人员、检测人员、报告人员、质量控制人员、传感人员等全员进行对照培训,特别要让抽样、检测人员充分掌握混采检测技术
《通知》强调要严格规范阳性病例报告。 全员核酸检测中,如出现阳性病例,应按照《指南》的要求规范报告。 检测结果呈阳性时,检测机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法定报告机构应当在2小时内将相关情况直接上报传染病网。 混采检测结果呈阳性、灰色区或单靶阳性的,检测机构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混采数量在第一时间派出相应数量的紧急抽样小组,并对抽样人员进行复检,明确并报告阳性者。
《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新闻技术的支持。 各地要加强全员核酸检测新闻系统的能力建设,加强数据承载能力,及时开展压力测试,在人员比对、样本运输、检测能力安排等方面进一步提高新闻化水平,确保优质高效、平稳运行。 另外,要重视新闻联系,将全员核酸检测的个体检测结果及时反馈给受试者,扩大数据新闻的应用范围。
尚未发生疫情的地方,要及时进行实战演习,在组织管理、指挥调度、采运检测匹配、物资供应保障、新闻化支撑等各方面熟悉和检测,寻找问题和不足,优化全员核酸检测实施方案 一旦发生疫情,要立即启动应急反应,激活应急指挥体系。 全员明确实施核酸检测后,尽快组织实施全员核酸检测实施方案,检查人数在500万人以内的应在2天内,检查人数超过500万人的应在3天内完成全员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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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国家卫健委:进一步加强全员核酸检测组织管理从业<br><span>”
地址:http://www.dtygdst.com/dfzt/117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