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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 中国立法机关表示,为一个集团明确法律地位,在中国立法史上尚属首次。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日前进行了“国防军事立法专题采访”。 提到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指出,军人享受特殊待遇应该来源于军人的特殊地位,只有通过法律对军人的崇高地位做出规定,军人的权益保障才能合理。
郭林茂说,这是中国立法上首次为一个集团明确法律地位。 关于军人地位的规定有三个优势,充分体现了军队思想的大幅强化、中国军人的特色、军人地位的丰富内涵。 该法还对军人的政治权利、军队内民主权利、作风纪律要求、军人履行职责保障作出了确定的规定,标志着人民军队由来已久的优良历史流传下来。
关于这部法律为什么从8月1日开始施行,郭林茂指出,8月1日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建军节,是全国人民的节日,是广大军人的节日。 选择这样的节日使法律生效,既是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4周年,也是为众多官兵的节日送上“厚礼”。
同样,今年8月1日施行的还有刚刚修订的军事设施保护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童卫东表示,该法此次修订幅度较大,可以说是全面修订。 新法要点是健全领导管理体制,确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职责分工和地方政府军事设施保护建设的责任,完善军事设施保护制度和相关措施,巩固军地双方的责任。
童卫东还表示,解决军事设施保护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关系是法改的重要副本,确定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军事设施保护统筹兼顾。 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央有关部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计划、国土空间计划,安排可能影响军事设施的建设项目时,必须考虑保护军事设施的必要性,在程序上征求军事机关的相关意见,必要时进行建设
另外,新的军事设施保护法确定了军事设施的规划建设要征求地方政府的意见,完善了军事设施退出机制。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中国国防军事立法取得重要进展,新制定了4部法律,修订了5部法律,作出了6部国防和军队相关决定。 中国现在有国防军事专门法19部,包括国防军事规定条款在内的法律有80部以上。 (完(/h/)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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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将实施 创中国立法“首次”<br><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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