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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发表了《关于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李睿懿表示,根据《意见二》的规定,处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时,扣押案卷相关账户内的资金,应当优先返还被害人,不足以全额返还的,应当按比例返还。 确保最大限度地恢复受害者群众的经济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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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最高法:电信互联网诈骗查扣资金优先返还被害人<br><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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