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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司法部网站报道,近日,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公布了《司法鉴定与法律援助事业联系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加强司法鉴定与法律援助事业的联系,依法对援助者进行司法鉴定499
近年来,各地司法鉴定机构依法减免相关费用,着力保障符合经济困难和其他法定条件的公民享受均等普惠的司法鉴定服务。 据统计,仅2019年,全国司法鉴定机构依法进行司法鉴定的案件中,业务量就达到16000多件。 同时,山东、浙江、重庆、广东、湖北、云南等省市和部分地区制定了司法鉴定援助或司法鉴定与法律援助工作相结合的相关管理制度,为保障受援者获得鉴定服务发挥了积极作用。
《办法》着眼于进一步打破制度上的障碍,推动司法鉴定机构费用减免和法律援助机构后勤费用落地落实,确定加强和完善司法鉴定与法律援助事业合作机制的机制。 《办法》共十二条,首要规定了受援者申请减免司法鉴定费用的条件、手续和法律援助机构、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司法鉴定机构分别应当从事的工作。 司法鉴定机构减免费用的办法和法律援助机构安排核定申报费用的办法,确定各地可以根据现实情况细分相关政策,司法鉴定机构对受援人的司法鉴定工作以及司法行政机关相关人员和机关的管理和奖励措施等。
《办法》是司法行政工作多次以人民为中心,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措施,也是司法鉴定公益属性的重要体现。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调动司法鉴定机构依法减免费用的积极性,理顺司法鉴定机构费用减免与法律援助机构核定申报费用的衔接机制,着力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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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司法部: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减免司法鉴定费用<br><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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