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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原审被告杨光毅强奸案作出公开判决。 撤销原二审判决,重新判处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依法提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本案复审期间,广西高院依法另行组成议院,依法为杨光毅指定辩护人,依法调查核实申诉人提出的新证据线索。 12月13日,组织检察院、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召开审前会议。 同月15日依法非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整个复审过程充分保障了各方的诉讼权利。

““百香果女孩案”被告杨光毅被改判死刑<br><span>”

年10月4日,杨光毅使用残忍的暴力手段奸杀10岁的受害者杨某,致使受害者死亡。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杨光毅死刑,终身剥夺了他的政治权利。 广西高院二审判决死缓,限制减刑。 案件生效后,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此案。 在此期间,受害者的母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于去年11月3日命令广西高院再审。 广西高院复审后认为,杨光毅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大,犯罪极为严重。 杨光毅有自首情节,但结合其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未依法从轻处罚,对此案作出如上判决。

““百香果女孩案”被告杨光毅被改判死刑<br><span>”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被害人亲属和诉讼代理人、原审被告及其辩护人参加了判决。 部分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方面代表70多人旁听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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