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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王希文)“中华慈善奖”是目前我国慈善行业的政府最高奖,2005年成立以来已经举办了10次,共表彰了1005个机构、个人、慈善项目、慈善信托,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9月2日,《慈善公益报》记者从民政部获悉,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选活动已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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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为了进一步提高考核质量,民政部在总结第十届“中华慈善奖”从业经验的基础上,修订了《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 这个奖项将发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历来流传的美德,表彰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慈善活动,鼓励和带动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参加脱贫攻坚。
民政部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选对象为,年至2019年,我国慈善工作中,尤以扶贫济困活动中战绩突出,广泛的机构、个人、志愿者等爱心团队、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等。
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介绍,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设有慈善示范奖、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捐赠公司奖、捐赠个人奖4种奖项。 表彰的总名额大致在150人以下。 其中,慈善示范奖不以捐款情况为首要依据,首要表彰了我国慈善行业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良好、有感召力、有公众信服力、模范个人(包括慈善事业者)和爱心团队大致不超过30人。
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首要表彰我国慈善行业具有创新性、模范性、宣传性的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大致不超过50个。
捐赠公司奖从第一个表彰年开始到2019年,我国国内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国家(境)内外公司大致不超过40家。
捐赠个体奖,首要表彰2019年前捐赠我国境内金额较大、贡献突出的国家(境)内外个体,大致不超过30个。
另外,为了保证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民政部成立了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审委员会,由民政部门、相关党政部门、人民团体、慈善领域组织、信息媒体、教育科研等机构的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组成 审查委员会设立了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参加所有表彰的奖项经有关方面推荐后,可以通过评委会办公室形式的考核、评委会评估和网络投票、听取相关部门意见、民政部部长办公室审议、社会公示等6个程序形成表彰名单。
“中华慈善奖”不受机关和个人推荐,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央集体组织等部级机关和中央军委政治事业部推荐。 在这次“中华慈善奖”中,评选表彰也首次确定以基层和实务第一线为对象。 通常不选举副司局级或副司局级以上干部,县处级干部大致在遴选总数的20%以下。
有意评估参加“中华慈善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关省级民政部门的要求申报或向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申请。 民政部直登直管的社会组织向其业务联络司局提出申请。 省级民政部门或者相关推荐机构经过评选或者审议后,可以向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委会办公室进行推荐。 评委会办公室接受推荐的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至年2月29日,逾期不接受任何单位推荐。
值得注意的是,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首次确定了不颁发“中华慈善奖”的三种情况。 一是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二是在填写参考资料时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在网络投票中弄虚作假。 三是民政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慈善组织在慈善捐赠活动中有严重失信行为的民政部门因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上的慈善组织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慈善组织捐赠失信, 被人民法院依法确定为负责的捐赠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的假冒慈善机构名义、谎报慈善机构骗取财产的单位、个人,不授予“中华慈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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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选活动开始啦!<br><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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