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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山西省委发布《关于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决定》。 对党的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失职、失职的行为,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解释责任规定。 《政策决定》以县(市)区)为单位,属地发生山体破坏、非法占地(包括塑料大棚建设)、非法侵占、违反别墅建设、湖)河)建成地、违章排放、森林) )草原)破坏等7种情况,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在该《决策》执行100天期间,繁峙县下朱越乡小坤村的违法公司跟风,未取得相关证件和完整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了违法作业。 显然,《环境评估》和《相关》条例、规定在索茹乡已经被视为“纸老虎、稻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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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报收到不少群众反映,位于山西省繁峙县下朱越乡小坤村(旧村)的公司长时间使用大型机械非法开采矿石,造成当地生态环境严重破坏,村民愤怒得说不出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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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本报在知情同意的指导下,目睹了整个生产现场。 这里以环境保护设施为传说,场地内裸露堆积着大量矿石,完全没有风防制尘网、淋浴设施、全封闭等。 现场来了几辆重型卡车,我在有序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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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本报以照片和复印件的形式向繁帕县下朱越乡反映了这种情况。 王乡长知道情况后说:“小坤村有两家公司,都处于停产状态。 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你所反映的情况”。
在本报一行人离开繁帕县的途中,他们分别打来了好几次自称公司负责人和负责人朋友的电话。 在通话中询问和理由时,他说:“王乡长刚才给我打了电话。 本公司已经停产两个多月了。”
随后,本报多次致电王乡长,称“正在通话”,于8月26日16时左右,终于给王乡长打了电话。 我司工作人员询问下朱越乡私采滥掘的情况是否属实时,王乡长对调查结果表示“电话里说不清楚”,反复强调“来繁帕谈”。 本报在提出将调查结果反馈至我公司邮箱时,被王乡长强硬拒绝,回答说“由于年龄较大,不予采用”。
由于被质疑的公司占地数百亩,占地内被破坏的山体断面如篮球场大小,冻结的三尺不算一天的寒冷,因此公司对山体的破坏估计不是一朝一夕。
公司对生态的破坏力,村民看,信息媒体也看,不知道王某锋乡长有没有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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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益信息(百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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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山西繁峙:私挖乱采屡禁不止“呼吁”加强监管<br><span>”
地址:http://www.dtygdst.com/dfzt/126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