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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近日公布中小学教师负面名单,确定并列举21条严禁事项,为教师安心、静心、舒适的从教创造良好的环境。
山西省委办公厅和山西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的这份中小学教师负面清单是:规范考核考核的若干事项、规范教师管理若干事项、将社会事务纳入校园、在有关报告中填写若干事项、规范中小学教师填写若干事项
根据 清单,严禁各部门组织实施未经批准申报的鉴定、检验、评价、考核的若干事项。 每年面向基层中小学和教师的省级考核,部分事项汇总不超过一次,考核部分事项汇总不超过一次; 严禁反复要求中小学和教师报告鉴定、检验、考核数据、资料。 报告资料应当完全利用新闻化手段,减少纸质资料,消除机械方法,不得用微信事业群、政务APP入驻事业场景的截图和录像等方法对中小学和教师进行简要评价。
山西省还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种视频会、奖惩会、展览等活动,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地方开展相关工作,并赋予中小学和教师繁重的任务 (完(/h/)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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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公司(记者王菲菲) ) )/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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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山西发布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br><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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