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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信息网信(吴华) 10月25日上午10点左右,临汾公安警察在水厂劝告电动车、摩托车司机不戴安全头盔、电动车摩托车的违法载人、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并进行整治时,发现一名男子在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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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立即将两个孩子诱进安全区询问。 据了解,开电动汽车的男孩14岁,是中学2年级学生。 他开着电动车载着小学二年级的妹妹一起去书法教室。 本来应该去鼓楼西上课,但是骑自行车的时候和妹妹聊天分手了,所以打算走在街上,在水厂转一圈回去……。

“临汾14岁男孩骑电动车带妹妹去上书法课<br><span>”

男孩有好几次兄妹自己坐电动汽车上课了。 民警询问男孩是否知道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坐电动车。 孩子说他知道学校老师说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不允许坐电动车。 民警“明明知道不允许未成年坐电动车,为什么不让爸爸妈妈送? 孩子不满地说:“他们太懒了! ”。

“临汾14岁男孩骑电动车带妹妹去上书法课<br><span>”

为了确保孩子的安全,民警一边和孩子谈话安慰两个孩子,一边联系孩子的家长,家长到现场带两个孩子,十多分钟后,孩子的父亲赶到,民警批评并教育他,家长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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