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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会长俞敏洪、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团长郝丽华等几位委员就教育问题分别提出了建议。 提案草案涉及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按班制定保障体系等文案。

“保障适龄残障儿童平等享受义务教育权利<br><span>”

根据国家残疾人口普查的结果,0-14岁的残疾儿童或特殊需求儿童超过200万人,但普通学校在接收和支持残疾儿童就学方面缺乏意愿和资源。 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介绍,根据年《适龄残疾儿童入学情况调查报告》,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申请成功率仅为69%。

“保障适龄残障儿童平等享受义务教育权利<br><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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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S2 /特殊儿童新闻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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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关于多部门统一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建议》中,全国政协委员俞敏洪提出,依法平等享受义务教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赋予适龄儿童的权利,但各种历史

为此,俞敏洪建议各地教育部门和卫生计划生育部门合作建立“特殊儿童新闻系统”,每年通过该系统进行入学登记和入学考核:通过入学判断,确保各残疾儿童合理,符合其能力基础和教育诉求的个别化教育支持计划 为普通学校配置充足的特殊教育师资资源,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适当、优质的义务教育。

“保障适龄残障儿童平等享受义务教育权利<br><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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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的修订在完整类中的相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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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国政协委员郝丽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1994年原国家教委(教育部)颁发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试行办法》为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和普通学校保障残疾儿童的教育权提供了全面的实践指导,特别是 但是,这种方法已经26年了,当时的一点规定和指导已经不符合今天推进融合教育的现实需要。

“保障适龄残障儿童平等享受义务教育权利<br><span>”

(/h )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郝丽华带来了“提出系统修订、完整上课的相关方法,促进特殊需求儿童融合教育的提高”的建议。 建议由教育部门主导,推出“普通学校实施融合教育指导方法”代替原有的“随班就读方法”,为更系统地保障特殊诉求儿童的教育权利发挥实效。

“保障适龄残障儿童平等享受义务教育权利<br><span>”

(/h/)郝丽华认为,《结合班级学习的方法》应在整体性和具体实施条款中贯彻《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的指导,大体上通过修改变得完整,符合新时期的快速发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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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慈善公益报(记者李馨) (/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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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保障适龄残障儿童平等享受义务教育权利<br><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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