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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教育部防止学校性侵犯,出台新规则) ) )。
本报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联合公安部门建立性侵害违法犯罪新闻库和入职查询制度,加强各种形式的性知识和预防性侵权教育。 教育部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预防性侵害学生就业的通知》。
关于预防性侵害安全教育,通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以预防性侵害教育为最优先事项,通过课堂教育、讲座、班会、主题活动、编辑手册、微博、微信、推广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预防性侵害教育。
在教职工队伍管理方面,要加强对拟录用人员的品德、心理的事前考察,配合公安部门建立性侵违法犯罪新闻库和入职查询制度。 并加强对临时录用人员的准入审查,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单位,严禁聘用被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作为教职工。
在校园安全管理方面,要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特别要关注学生学习成绩是否有突然下降、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 全面落实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寄宿制学校规范管理,严格管理女生宿舍。 中小学全体工作人员对性侵犯案件和线索负有报警、报告的义务和责任。
在预防性侵略合作机制方面,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共青团、妇联、家庭、社会一体化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保护机制,使安全监管全面覆盖。 家庭和学校双方必须及时了解孩子的情况。
在学校安全监督检查中,应当督促学校对安全事故频发的地区,采取合同、通报、刷卡等方法及时纠正。 因教育部门工作人员、学校管理人员失职渎职对学生实施性侵犯的案件被发现的,进行虚假申报、虚假申报的,应当依法依法处置或者移送有关部门检举 / br// 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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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教育部出台新规:预防校园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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