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09字,读完约1分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今天在江西省赣州市召开的全国就业扶贫经验交流现场会上表示,我国贫困地区可以给予特殊的就业扶贫政策,相关省市县可以根据实际扩大扩展现有政策,不断提高政策效果。

会议强调,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就业扶贫作为对人社部门特别是就业系统的重大考验。 做好工作,出成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充分肯定了就业扶贫的就业绩效,认为当前协同推进的就业机制已经建立,全面精准的政策体系逐渐健全,比较有效的措施方法日益丰富。 截至2009年10月底,全国共有553万档案卡贫困人口实现就业,就业扶贫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下一步,各地要更加精准扶贫、聚焦要点、落实责任、抓好底线,切实推进就业扶贫工作制度化、精准化、常态化。 岗位开发需要多渠道就业服务各方面技能培训必须全面覆盖就业质量必须提高 (记者刘兴) (/br/) ) )/h/)。

“深度贫困地区可给予就业扶贫特殊政策”

(责任)升平) )。

标题:“深度贫困地区可给予就业扶贫特殊政策”

地址:http://www.dtygdst.com/dfzt/28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