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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2月10日电人社部、国家卫计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认为,试点公立医院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切实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统筹考虑内外人员工资待遇编制,推进公立医院内外人员同工同酬编制。 / br// h// br// h /

“公立医院薪酬改革试点展开:推动同岗同酬”

指导意见认为,公立医院一直落实事业单位统一的工资制度、工资政策和工资标准,对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起着积极的作用,但现行的工资制度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快速发展形势的要求。 / br// h// br// h /

指导意见认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多杂,需要在试点取得经验后全面推进。 首先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南、重庆、四川、陕西、青海、宁夏等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各选3个市(州、区),除西藏外其他省份各选1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试点时间为1年 / br// h// br// h /

“公立医院薪酬改革试点展开:推动同岗同酬”

指导意见指出,试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根据现有水平合理明确公立医院的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逐步提高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例。 对聚集高层次人才、公益目标任务繁重、需要科研、教育任务和要点快速发展的公立医院或绩效考核结果优良的公立医院,适当提高薪酬水平。 / br// h// br// h /

“公立医院薪酬改革试点展开:推动同岗同酬”

指导意见强调建立动态协调机制,切实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 br// h// br// h /

指导意见要求,推进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改革。 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水平要高于我院平均薪酬水平,要与我院职工的薪酬水平维持合理的关系。 鼓励公立医院主管部门对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探索实行年薪制。 / br// h// br// h /

“公立医院薪酬改革试点展开:推动同岗同酬”

指导意见要求落实公立医院的分配自主权,公立医院在核定的报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 制定医院绩效分配办法,向关键岗位和紧缺岗位、高风险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向人民群众急需和专业人才紧缺的专业人员倾斜,体现知识、技术、劳务、管理等因素的价值, / br// h// br// h /

“公立医院薪酬改革试点展开:推动同岗同酬”

指导意见要求适当提高低年收入医生的工资水平,统一考虑内外人员的工资待遇编制,推进公立医院内外人员同一工资同一待遇的编制。 / br// h// br// h /

指导意见规定,公立医院严禁给诊疗科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报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验、检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标题:“公立医院薪酬改革试点展开:推动同岗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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