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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三次审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9日表决通过了振兴农村促进法,振兴农村促进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生效。 振兴农村促进法对产业、人才、生态保护等行业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立农民收入稳定增长机制、严格规范村庄撤出等重要问题作出了较为确定的规范。
对此,许多专家表示,《农村振兴促进法》为今后30年全面推进农村振兴提供了长久的制度保障,迄今为止进一步确定和优化了许多有关农村振兴的政策措施,更好地保障了农村振兴的顺利推进。
给乡村振兴带来长时间的制度保障
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三农就业重点迎来历史性转移,全面推进农村振兴成为未来农业农村就业的首要方向。 鉴于实施农村振兴战术三步走的目标任务,年,农村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到2035年,农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 到2050年,农村全面振兴,农业做强,农村美丽,农民富裕全面实现。
要制定具有30年时间跨度的国家战术,长时间的制度保证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 农业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照新表示,全面推进农村振兴是国家的长远战术,以往关于振兴农村的计划和文件期限比较短,但法律长期有效,促进农村振兴法的通过可以为全面推进农村振兴带来长期稳定的制度保障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农村振兴战术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系。
在此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加强农村振兴法治保障,抓紧研究制定农村振兴促进法的实务,将现有的战术和政策、计划和推进措施等法律固定化,将比较有效的农村振兴政策法定化,逐一发挥立法在农村振兴中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快速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推进农村振兴的相关政策、措施、重大决策部署等要切实落实法律规范,各地坚持不懈、坚持不懈,促进农村振兴。 并有助于处理农村振兴过程中的难点、痛点、闭塞点问题,推进我国农村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的现代化。
聚焦突破要点的难点
农村振兴促进法的通过经过前后三次审议,使得其稿件易于清点,不断优化文案,聚焦于要点难点问题的突破。 例如,粮食安全、农地保护、农村建设、农民权益保障等文案都在通过的促进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振兴农村促进法规定,严格规范村庄拆迁,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背法定手续拆迁村庄。 的拆迁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必须得到广大农民的同意,不能违背农民的意愿。 郑风田人民大学教授表示,虽然此前在村庄拆迁过程中存在违背农民利益、不遵守手续的情况,但振兴农村促进法在这方面有了更确定的规定,可以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利益。
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说,乡村必须撤退,尊重农民的意愿,不能违背农民的意愿,强迫农民上台阶。 并且,首先要树立乡村保护的理念,当然要抑制拆除村庄、村庄等方法。
振兴农村促进法还进一步确定了粮食的安全性、永久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实施等。 农村振兴促进法作为我国指导实施农村振兴战术的法律规范,确定了以我国为中心、立足国内、确保生产能力、适度进口、以科学技术为支撑的粮食安全战术。 张照新表示,这是完善我国粮食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提高粮食安全防范能力,夯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推进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落地的重要举措。
关于农地保护制度,朱启臻认为,为了实现粮食安全,把饭碗拿到自己手里,耕地保护一定要有法可依。 振兴农村促进法保护农田,把农业安全放在非常突出的地位,只有农田的数量和质量得到保证,粮食安全才能得到保障。
人才也是振兴农村促进法关注的要点,确定了健全农村人才就业体制机制。 人才是振兴农村最基础、最根本的工作,没有人才,产业、生态等就无法实现。 处理乡村振兴的人才问题,乡村和城市一定要打通,打破城市生活人才下乡的障碍。 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创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等,保障人才充分向城乡流动,在教育、医疗、管理等方面推动人才向农村倾斜。 朱启臻说。
农村建设行动是全面推进农村振兴的重要措施,振兴农村促进法也是确定农村建设行动的主体责任,确定农村建设相关制度的完善和要求。
张照新表示,振兴农村促进法确定了农村建设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特别是在县级以上政府的职责范围内,为农村建设提供了长久以来的法律保障。 然后建立了农村生活人居环境管理政府、村级组织、公司和农民等共同参与的共建联合治理机制。 进而,确定了国家对农村住宅质量管理的要求,建立了农村住宅建设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技术标准体系,为农村住宅质量的提高提供法律保障。
政策需要进一步细化
针对农村振兴促进法将来如何将各文案落到实处的问题,郑风田说,农村振兴促进法是一个指导性的、较大的法律框架。 在全面推进农村振兴的具体过程中,各个地方差异很大,各个地方的推进速度和标准也可能不同。 全国60多万个行政村、近300万个自然村都有各自的优势和问题,如何投入、建设、考核农村振兴等还需要采取更加细致的措施加以推进。
农村振兴文案非常广泛,在实施中很可能会出现新的情况。 振兴农村促进法是一个制度框架,进一步落实还需要通过条例、地方法规、实施办法等进一步深化。 振兴农村促进法制定制度规范指南,各地方各部门在推进过程中要结合当地情况进行细分,不能更好地推进农村的全面振兴。 李国祥说。
在未来法律的具体执行中,有必要将农业优势与农村快速发展规律进一步结合起来。 如果不充分掌握乡村的价值、优势和规律,对法律的理解就会千差万别。 法律要得到很好的贯彻,就需要做很多工作来认识乡村的优势和规律。 朱启臻说,要推进乡村振兴,首先必须要有强烈的保护乡村的意识,不能认为是理所当然的。 另外,必须加强对违法行为的纠错处罚机制,在今后执法过程中作出进一步的确定解释。
标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了长久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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