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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关于实现加强和扩大脱贫攻防战成果与振兴农村有效联系的意见

(年12月16日)。

要在战胜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更加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战的成果,继续推进脱贫地区的快速发展和农村的全面振兴。 为了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比较有效地结合农村振兴,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大大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放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任务,纳入了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术部署,做了一系列重要的部署和安排,全面发扬了脱贫攻坚战,在中华民族几千年来, 到年,在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了全部脱贫,贫困县的全部脱帽、整个地区的贫困得到了处理。 两不愁质量水平明显提高,三保障突出问题彻底解决。 贫困人口收入水平大幅提高,自主脱贫能力稳步增强。 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明显加快。 在脱贫攻关中取得全面胜利,提前十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快速发展议程》减贫目标,实现全面小康道路一条不脱落,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完成脱贫攻坚这一伟大事业,不仅在中华民族快速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也是中国人民对人类文明和全球反贫困事业的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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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的伟大实践,充分展示了我们党领导亿万人民重复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造的伟大奇迹,充分展示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特征。 脱贫攻坚的伟大成果,大大增强了全党全国人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大大增强了全党全国人民的道路信心、理论信心、制度信心、文化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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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这些成果,多亏了以习大大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 由习总书记亲自策划、亲自指挥、亲自督战,推动了精准扶贫基本方略的实施。 在全党全国社会团结一致、共同努力下,建成了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扎实工作、省市县农村五级书记抓扶贫、特别扶贫、领域扶贫、社会扶贫互补的大扶贫结构。 多亏广大干部群众辛勤工作、不懈努力,数百万干部战斗在扶贫第一线,亿万贫困群众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摆脱了贫困。 得益于较为有效的政策体系、制度体系、实务体系,脱贫攻坚政策体系涵盖范围广、含金量高、脱贫攻坚制度体系完整、上下贯通、脱贫攻坚实务体系目标确定、执行力强、全面推进脱贫攻坚战,全面推进农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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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脱贫困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开始。 要在战胜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扎实拓展脱贫攻坚战成果的基础上,扎扎实实做好农村振兴大文案,继续推进脱贫地区的快速发展和群众生活的改善。 牢牢巩固脱贫攻关成果,将与农村振兴较为有效地联系起来,建立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重循环相互促进的新的快速发展格局,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面建设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 全党一定要站在完成初心使命、坚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政治高度,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充分认识和实现农村振兴比较有效结合的重要性紧迫性,举全党全国之力,统筹安排、大力推进,更好地服务于包括脱贫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 要朝着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明确党的根本宗旨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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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大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新快速发展理念,多次稳定追求事业总基调,多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快速发展思想,多次共同富裕方向, 突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扶贫机制,健全农村振兴指导体制和实务体系,加快推进脱贫地区农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开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良好局面,迈出良好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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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 摆脱贫困的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五年的过渡期。 脱贫地区要根据形势变化,梳理事业思路,把过渡期的领导体制、事业体系、快速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考核机制等紧密结合起来,以处理好办卡贫困人口的两大忧患三大保障为要点,实现农村产业繁荣、生态居住 要从执政比较有效、生活富裕、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推进农村振兴。 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全面推进农村振兴,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快速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农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美好家园农村建设稳步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长足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划分长效机制逐渐完善,脱贫地区农民收入超过全国农民平均水平。 到2035年,脱贫地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农村振兴取得较大进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民共同富裕方面取得更显著的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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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一,大致

多次重复党的全面领导。 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扎实巩固务实机制,各级党委统筹全局,协调各方面领导作用,巩固省市县农村五级书记脱贫攻坚成果和农村振兴。 总结脱贫攻坚的经验,发挥脱贫攻坚体制机制的作用。

多次有序调整,平稳过渡。 过渡期内切实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想办法越来越多,给予越来越多的后续援助支持,向脱贫县、脱贫村、脱贫人口提供援助,防止脱贫群众脱贫。 在主要合作政策保持整体稳定的基础上,优化调整分类,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量、时限,提高脱贫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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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大众主体,刺激内生的原动力。 多次扶志扶智结合,防止政策出现懒人培养和泛福利化趋势,发挥奋进财的典型示范指导作用,激励有劳动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

政府反复推进诱惑和社会市场的协同力量。 发挥行政推进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特点,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形成全面推进农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S2/)三、建立牢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的长效机制(/S2/)。

(一)总体稳定第一个合作政策。 过渡期内严格执行四个不可推卸的要求,摘下帽子不承担责任,不松劲懈怠; 不摘帽子采取政策,即使摘了防止紧急刹车的帽子也不帮忙,以免被撤走; 拆下盖子不拆监督,防止贫困反弹。 现有扶贫政策应该继续、优化、调整,确保政策的连续性。 行车救援类政策必须继续稳定。 落实教育、医疗、住房、饮用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政策,根据脱贫人口的实际困难给予适当倾斜。 优化产业等快速发展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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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全扶贫动态监测与合作机制。 对脱贫不稳定的家庭、在边缘贫困的家庭,以及因病因灾害导致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加大、收入大幅减少,基本生活出现严重贫困的家庭,进行定期检查、动态管理,确保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 建立反贫困人口快速发现和应对机制,将层次分类及时纳入援助政策范围,实行动态清零。 完善反贫困大数据监测平台,加强相关部门机构间数据共享对接,完全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高监测准确性,以国家反贫困人口普查结果为依据,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库。 建立农户自愿申请、部门间新闻核对、基层干部定期随访访问相结合的发现和核查易返回贫困人口机制,实施受援者动态管理。 将预防措施与事后援助相结合,精确分析消除贫困造成贫困的原因,采取对照性的援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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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落实领域主管部门的实务责任。 健全辍学上学机制,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防止摆脱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比较有效地防范因病返贫带来的贫困风险,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做好扶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 建立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等多种玩法保障低收入人口的基本住房安全。 切实维护已建成的农村供水工程成果,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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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便利扶贫搬迁后的事业支持。 聚焦旧深贫困地区、大型特大型安置区,从就业需求、产业快速发展、后续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完善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完善后续扶持政策体系,不断巩固易转移扶贫成果,确保转移群众稳定就业,逐步致富 提高地方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关爱机制,促进社会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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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扶贫项目的资产管理和监督。 对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进行分类明确。 公益性资产应当落实管理主体,确定管理责任,确保继续发挥作用。 经营性资产应当明确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侵占。 资产收益的要点用于项目的运营管理、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和村级公益事业等。 确实赋予农户和其他经营主体扶贫资产权力,依法保护其产权,实行其自主管理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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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 ) )四、提高凝聚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结合农村振兴的重点事业(/S2 ( ) ) )。

(六)支持脱贫地区农村特色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增长。 重视产业后续长期培育,尊重市场规律和产业快速发展规律,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以脱贫县为单位快速发展农村特色产业,实施特色种植养殖业提升行动,完善整条产业链的支撑措施。 加快扶贫地区农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农产品流通公司、电子商务、批发市场和区域特色产业精准对接。 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产业融合快速发展示范园继续优先支持扶贫县。 支持扶贫地区培育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区域公用企业品牌。 继续花钱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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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促进脱贫人口的稳定就业。 搭建就业新闻平台,培育区域劳务企业品牌,提高脱贫人口的组织劳务输出力。 在支撑脱贫地区农村生活的居住环境、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田整治、水土保持、产业园区、林业草原基础设施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理保护中,广泛采用了代工煮饭的方法。 继续支持扶贫工厂的优惠政策。 逐步调整过渡期优化生态系统护林员的政策。 统一使用农村公益岗位,必要时部署,岗位聘任,岗位领取补充,健全有序退出岗位的管理机制,在过渡期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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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持续改善脱贫地区的基础设施条件。 继续加强对扶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重点规划高速公路、客运铁路、水利、电力、机场、通信互联网等区域性区域间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根据农村建设行动的实施统筹部署,协助脱贫地区妥善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处理生活垃圾和污水,提高村容村的容貌。 推进脱贫县四好农村公路建设,推进交通项目越来越向进村、入户方向倾斜,因地制宜推进较大人口规模的自然村(集团)通行硬化路,加强村内主干道连接,加大农村产业路、观光路建设力度 加强贫困地区农村防洪、灌溉等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 统筹推进贫困地区县农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实施快递进村工程。 支持扶贫地区电网建设和乡村电气化提高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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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进一步提高脱贫地区的公共服务水平。 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 加强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包括技术人员在内的高校)的基础能力建设。 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脱贫地区普遍增加公费师范生的培养供给,加强城乡教师的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 过渡期内基本稳定现行健康支持政策,完善大病专项救治政策,优化高血压等主要慢性病合同服务,完全调整县域诊疗后收费政策。 继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提高县级医院诊疗能力。 加大中央倾斜,支持扶贫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建设,继续改善疾病防控机构条件。 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烈度高地区农村住宅抗震改造,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宅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继续加强贫困地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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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五、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支持机制(/S2/) )。

(十)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 以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动态监测农村低收入人口,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贫困人口、农村回返容易、贫困人口、因病因灾害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大、或收入大幅减少而基本生活困难的人口等。 充分利用民政、扶贫、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疗保障等政府部门现有的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新闻共享,完善基层自主发现机制。 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复核判断、处置机制,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期发现和早期支持。 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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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 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科学认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提高政策的准确性。 制定原文件,优化比较打卡贫困群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单人家庭政策。 完全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财产的认定方法。 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 加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的省级统筹力度。 鼓励有劳动力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就业,扣除计算家庭收入时所需的就业价格。 完善农村特殊贫困者救助支持制度,合理提高救助支持水平和服务质量。 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服务质量。 要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的统一,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向比较困难的群众提供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进行准确识别,做到救助尽善尽美。 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暂时救助,有困难一定帮助,有困难一定帮助。 鼓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为家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问、照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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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合理明确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 重复基本标准,统一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的综合负面功能。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金支持政策,继续全额援助农村贫困人群,定额援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并在过渡期逐步调整脱贫人口支持政策。 在逐步提高大病保障水平的基础上,大病保险继续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贫困者、脱贫者倾斜支付。 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基础保证,合理设定全年救助限额,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的自付比例。 按阶段、对象、分类调整脱贫攻坚期的超常规保障措施。 要点增加医疗援助资金投入,倾斜支持农村振兴要点帮助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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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完善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怀服务。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地方政府结合当地现实情况,根据最低缴费金额代缴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贫困者、脱贫者、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部分或全部保险费。 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等级,可以对上述困难群体和其他脱贫人口保存现行最低缴费等级。 加强对县乡二级养老机构丧失功能、部分功能丧失、困难老年人的兜底保障。 针对孤儿和事实加大无人抚养子女等保障力度。 加强残疾人的护理康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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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织密口袋牢牢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基本生活保障的底线。 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者救助赡养范围,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并予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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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六、着力提高整个脱贫地区的快速发展水平)/S2/)。

(十五)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集中支持农村振兴重点帮助县。 据悉,大体上,在西部地区处于边远或高海拔、自然环境相对恶劣、经济快速发展基础薄弱、社会事业快速发展相对落后的脱贫县,明确了国家农村振兴的着力点,帮助县、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彝 支持各地在脱贫县中自主将部分县作为乡村振兴的重点来支援县。 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加强脱贫攻坚成果和农村振兴。 建立跟踪监测机制,对农村振兴重点县进行定期监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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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多次与完整的东西部合作,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合作机制。 不断完善东西部合作机制,在基本稳定现有配对关系、加强现有经济联系的基础上,调整优化配对合作关系,将现行的一对多、多对一合作方法调整为基本东部地区省份帮助西部地区省份的长期固定配对合作关系。 各省之间要搞好合作关系,防止业务中断和力量弱化。 中部地区不再实施省际合作。 在优化合作援助方法,继续支持资助建设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产业合作劳务合作人才支持,推进产业梯度转移,鼓励东西部联合产业园区建设。 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科学技术等领域的对口支援几乎纳入了新型的东西方合作关系。 更加重视市场作用,加强以公司合作为载体的合作。 继续定点完善合作机制,妥善调整优化,安排有能力的部门、公司、公司承担越来越多的责任。 军队将继续推进定点援助工作,健全完善和长效机制,巩固和提高援助成效。 继续实施万企业帮助万村的行动。 定期对东西方合作和定点合作的效果进行审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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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七、脱贫攻坚加强与农村振兴政策的有效配合(/S2/) )。

(十七)搞好财政投入政策联系。 过渡时期,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整体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农村振兴较为有效结合的需求和财力状况,合理配置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要点。 调整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保存优化,聚焦支持脱贫攻坚扩大成果和加强农村振兴,切实帮助县倾斜国家农村振兴要点,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快速发展的比例。 各地要抓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联合政策,统筹调整地方可支配财力,支持十三五易扶贫转移融资资金。 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援助,将通过现有的资金支出渠道予以支持。 过渡期前三年,脱贫县继续实施农业相关资金整合试点政策,随后调整为国家振兴农村要点配合县实施,其他地区探索建立农业相关资金整合长效机制。 确保工程救济中央预算内的投资落实到项目中,及时全额发放劳务报酬。 目前的财政相关转移支付继续倾斜支持扶贫地区。 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快速发展成效明显的融资贴息、政府采购等政策,将在调整优化的基础上继续实施。 过渡时期继续扶贫攻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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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搞好金融服务政策的联系。 继续发挥再贷款的作用,现有的再贷款支持政策在展览会期间也不会改变。 进一步全面比较扶贫的小额信贷政策。 对有较大贷款资金诉求、符合贷款条件的对象,鼓励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 加强对脱贫地区特色产业的信用和保险支持。 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地开发特色农产品保险。 对贫困地区继续实施公司绿色通道政策。 探索农产品期货期权与农业保险的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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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抓紧进行土地支援政策的配合。 反复实行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坚决维护耕地18亿亩红线。 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根据应有保证,基本上,新建用地规划指标优先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和加强扩大农村振兴用地的必要性,过渡期内要特别安排脱贫县年度新建用地规划指标,特殊指标不得挪用。 旧贫困地区规划指标不足的,由所在省份协调处理。 过渡时期,将继续对脱贫地区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相结合的节余指标的省内交易政策; 在东西方合作和对口支援的框架下,完全调整现行政策,继续开展增减挂钩的阶段性指标跨省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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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搞好人才智力支持政策的联系。 继续落实扶贫攻坚期间各人才智力支持政策,建立各人才吸引农村振兴长效机制。 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专项派遣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银龄讲稿计划、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优先满足对脱贫地区高素质教师的补充诉求。 继续实施高校三支一扶计划,重点继续实施高校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全科医生特勤和农村订单导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优先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在国家农村振兴的重点帮助县对农业科技宣传人员探索县治理乡、沉村的新机制。 继续支持两名摆脱贫困的年轻人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帮助。 只有鼓励和吸引各方群众,才能帮助县基层移动是振兴国家农村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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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全面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s2/]

(二十一)搞好领导体制的联系。 中央统筹、省总责任、市县乡务实体制建设、责任明确、建立各有责任、执行力的农村振兴指导体制、责任分层。 要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农村实务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统筹有效的实现,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与农村振兴比较有效的议事协调实务决策机制。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比较有效衔接的意见”

(二十二)抓好实务体系的配合。 脱贫攻关任务完成后,要巩固脱贫攻关成果,全面推进农村振兴在就业力、组织保障、计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局一局,一体化推进。 选择继续加强脱贫村党组织建设,搞好农村振兴带头人。 加强对脱贫攻坚成果和振兴农村任务繁重的村庄的开拓,继续派遣驻村第一书记和实务队伍,健全驻村实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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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搞好计划实施和项目建设的联系。 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将比较有效地结合农村振兴的重要措施纳入十四五计划。 将脱贫地区脱贫攻坚成果和振兴农村的重要项目纳入十四五相关规划。 巩固科学十五期脱贫攻坚成果的开展,将制定与农村振兴较为有效的配套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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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切实结合考核机制。 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在脱贫地区开展农村振兴考核,必须将加强扩大脱贫攻坚的成果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农村振兴战术绩效考核的范围。 关系到优质快速的综合绩效考核的发展,科学制定考核指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追究说明责任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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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胜利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我们要在以习大大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边更加紧密团结,乘势而上,奋力拼搏,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农村振兴,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建设、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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