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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2月27日电据教育部网站报道,近日,教育部下发通知,分别对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管理工作提出了更严格规范的要求。 通知确定,要加强对学术不端、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取缔,曝光时调查、彻底调查,责无旁贷,决不姑息,实现零容忍。 / br// h// br// h /

“教育部:加大对学术不端、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

教育部。 (资料图)中新网记者富宇拍(/br/) )/h/) )/br/)/h/) )。

通知指出,经过40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已经进入了研究生教育大国的行列。 但是,个别招聘单位和人员招聘违规、学术不端、论文作假等现象依然存在,反映出部分招聘单位存在政策规定未落实、制度机制不健全、组织管理不到位、监管透明度不足等问题。 / br// h// br// h /

“教育部:加大对学术不端、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

通知强调要加强对自命题的规范管理。 标准化国家教育考试标准,重点加强命题考核和考题命运制全过程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命题人员培训,实行安全保密责任制,防止命题制卷错和泄密的发生。 试卷评分要严格执行考生个人新闻密封、多人评分、试卷评分地点集中封闭管理等要求,确保客观准确。 招生单位作为自命题事业的组织管理主体,要在学校层面统一和推进自命题事业,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移交。 / br// h// br// h /

“教育部:加大对学术不端、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

通知切实规范招生工作。 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组要加强对院系招生工作的统一指导,多加巩固责任,统一制定复试组的业务基本规范,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组成员要现场独立评分,每个人都要做变样 为了严格执行和优先采用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根据工作单位、领域、地区、学校等级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必须提供考生咨询和投诉渠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解决相关投诉和举报。 对考试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行为,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解决。 / br// h// br// h /

“教育部:加大对学术不端、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

通知指出,各培养单位要重视办学自主权,加强自律,科学合理设置培养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严格把关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抓住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学位授予等重要环节,全面实施学位授予流程管理 要健全完全预防和处置学术不端的机制,加强对学术不端、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取缔,曝光时调查、彻查,有责必究,决不姑息,做到零容忍。 探索建立学术论文、学位论文馆际、跨学科学术共享公开制度,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 br// h// br// h /

“教育部:加大对学术不端、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

通知指出,导师是培养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培养人放在首位,作为学术导师,不仅要指导和激发研究生的科学精神和原始创新能力,更要作为人生导师,用语言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维护社会道德规范, 要加强导师阵容的师弟作风建设,对违背师弟行为失范的导师,要实行一票否决,依法给予相应解决。 对未能切实履行职责的教师,培训机构根据需要采取协商、限制招聘、停止招聘、取消教师资格等解决措施。 / br// h// br// h /

“教育部:加大对学术不端、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

通知全面检查监管机制。 培养单位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首要责任主体,省级学位委员会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承担着本地区研究生教育质量的监督管理和保障责任,要加大专项检查、抽查、盲测等质量监督手段的采用力度。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地区研究生招生和培养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和教师失职行为,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解决,造成严重后果和不利影响的,依照规定对有关负责人追究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 教育部近日组织要点考核,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分层开展专项考核,建设良好的研究生教育生态,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优质快速发展服务。 / br// h// br// h /

“教育部:加大对学术不端、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将进一步优化学术型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结构,委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等专家组织及时修订不同学位不同类型研究生学位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全优化研究生培养指导方案,深化研究生培养制度改革。 / br// h// br// h /

“教育部:加大对学术不端、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

(责任)杜子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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