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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络新闻办公室2月2日发布了《微博新闻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本《规定》将于3月20日起施行。 国家网络新闻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定》的目的是促进微博新闻服务健康有序快速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国家网络新闻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网络新闻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规定》共有18条,包括微博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真实身份新闻认证、等级分类管理、辟谣机制、领域自律、社会监督及行政管理等条款。
《规定》确定,国家互联网新闻办公室负责全国微博新闻服务的监管执法工作。 地方互联网新闻办公室根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微博新闻服务的监管执法工作。
《规定》强调,微博服务提供者必须落实新闻文案安全管理主体的责任,建立各项管理制度,配备具有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和防范措施,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管理者。
《规定》提出,对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信息媒体等组织机构开设的前台实名认证账户出具的新闻复印件及其投稿评论负有管理责任。 微博服务提供者必须提供管理权限等必要的支持。
国家网报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强调,微博服务提供者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领域的监督,积极建设清廉的互联网空之间。
标题:“国家网络新闻办公室公布《微博客新闻服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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