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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都有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卡只能自己用还是家人也可以用? 最近,网上的医疗保险卡可以供全家人使用吗? 国务院发文的新闻引起网友热议,下一位小编辑将带大家了解相关内容。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办公厅22日发表了关于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互助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意见)。 根据意见,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录用范围,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投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自我支付。 可以支付投保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产生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消耗品时产生的个人负担的费用。

“医保卡可以全家采用?国务院发文这样说”

根据意见,,加强门诊诊疗的互助保障功能。 完善门诊诊疗费统一保障机制,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统称门诊慢性病) )医疗保障工作,将多发病、常见门诊诊疗费纳入统一基金支付范围。 普通门诊统筹覆盖全体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缴费比例从50%起步,随着医疗保险基金负担能力的增强,保障水平逐渐提高,待遇支付可以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 比较门诊医疗服务的优势,科学测算支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搞好与住院费用支付政策的联系。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一管理,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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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根据医疗保险基金的负担能力,逐步扩大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将部分治疗周期长、健康危害大、费用负担重的疾病门诊费用纳入互助保障,对于适合部分门诊开展的、比住院更经济便捷的特殊治疗, 不断健全门诊互助保障机制,逐步从病种保障向费用保障转变。 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的药品使用保障服务纳入门诊保障范围,支持门诊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和配药,每人发挥定点零售药店方便的人、能干的人的作用。 探索将符合条件的网络+医疗服务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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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出并改进个人账户的记帐方法。 科学合理明确个人账户的记帐方法和记帐水平,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按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记帐,记帐标准大致控制在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公司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均计入统筹基金;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大致由统一基金定额填写,填写额逐步调整为统一地区根据本意见实施改革时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 个人账户的具体划分比例或标准,由省级医保部门和财政部门大致结合指导统筹地区和当地实际研究予以明确。 调整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后,增加的调整基金主要用于门诊互助保障,提高投保人的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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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意见要求、个人账户的采用范围。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投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行支付使用。 可以支付投保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产生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消耗品时产生的个人负担的费用。 个人账户将探索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和养生保健费用等不在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内的支出。 健全个人账户采用管理办法,做好收支新闻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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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强调,加强监管。 完善管理服务措施,创新制度运行机制,引导医疗资源合理利用,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稳定运行,逐步发挥保障功能。 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基金审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建立个人账户全流程动态管理机制,加强个人账户的录用、结算等环节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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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加强对医疗行为和医疗费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挂床住院、诱导住院等违法违规行为。 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安全防范机制,严厉打击诈骗诈骗诈骗行为,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录用。 创新门诊医疗服务管理方法,完善医疗服务监督拆解考核体系,引导定点医疗机构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新闻平台,推进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通过协同推进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制度、完善的家庭医生合同服务、规范长时间处方管理等,吸引投保人参加基层医生的初次就诊。 完全结合门诊慢性病管理措施,规范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和转诊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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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完善与门诊互助保障相适应的收费机制。 基层医疗服务可按人头付费,积极探索可按人头付费与慢性病管理相结合; 对符合日间手术及条件的门诊特殊病种,按病种或疾病诊断相关组收费; 对于不应打包支付的门诊费用,可以逐项支付。 科学合理明确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引诱医疗机构和患者积极采用疗效确切、价格合理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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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最后确定,各省级人民政府按照本意见的要求,统一安排,科学决策,于2021年12月底前出台实施办法,指导各统一地区推进执行,设立3年左右的过渡期,改革目标阶段 各统一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确定和细化政策规定,妥善解决改革前后的政策联系,确保投保人待遇的平稳过渡。 已经开展相关业务的,要进一步规范政策标准,尚未开展相关业务的,要积极稳妥地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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