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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北京市医保局和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调整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其中,对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待遇政策进行了调整。 其中,全体老年人筹资标准由4480元提高到4600元,学生子女平均筹资标准为1910元,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支付线由100元调整为200元; 医疗费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4000元提高到4500元。

“提高了!2021年北京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征意见”

征求意见稿指出,为落实《年国务院政府实务报告》和市委常委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动态增长机制的实务要求,进一步完全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2021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调整为城乡老年人人均4600元/年,其中财政补助人均4260元/年,个人缴费人均340元/年。 学生人均1970元/年,其中财政补助人均1645元/年,个人缴费人均325元/年; 工作年龄内居民人均2790元/年,其中财政补助人均2210元/年,个人缴费人均580元/年。 2021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新增部分由市、区各承担50%。 城乡市级财政补助1900元,区级财政补助2360元; 市级财政补助592元,区级财政补助1053元; 劳动年龄内居民市级财政补助875元,区级财政补助1335元。

“提高了!2021年北京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征意见”

根据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调整结果,全体老年人筹资标准由4480元提高到4600元,其中个人缴费由300元提高到340元,财政补贴由4180元提高到4260元。 学生人均筹资标准由1910元提高到1970元,其中个人缴费由300元提高到325元,财政补贴由1610元提高到1645元。 劳动年龄内居民人均筹资标准由2670元调整为2790元,其中个人缴费由520元提高到580元,财政补贴由2150元提高到2210元。

“提高了!2021年北京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征意见”

并为了优化门诊待遇结构,加强门诊互助保障,使门诊基金支出向慢性病和长时间用药负担较重的患者倾斜,征求意见稿自2021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1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支付额为100元至200元 医疗费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4000元提高到4500元。 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标准为30404元。

“提高了!2021年北京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征意见”

另外,全年城乡居民在疫情防控期间未能按期办理参保缴费的,2021年集中参保期开始后将不再继续执行疫情补偿给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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